涉嫌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违规审批帮个体老板领取2146万财政资金补助,从而换来个体老板643.8万“孝敬款”并进行瓜分,昨日,原罗湖区财政局副调研员(副处级)兼预算科科长牛建海、原罗湖区笋岗街道基建办负责人黄文洲因被控共同受贿在市中级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08年初至2012年底期间,承接街道工程项目的个体老板陈某某通过原罗湖区笋岗街道基建办负责人黄文洲找到时任罗湖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的牛建海。后利用牛建海的职务便利,顺利审批了陈某某以东湖、翠竹、东晓等街道办事处名义通过黄文洲递交的财政资金补助申请,陈某某从上述街道办事处获得了财政资金补助款项2146万元。
为感谢牛建海、黄文洲的帮助,陈某某以其获得的财政拨付资金总额的20%给予黄文洲、10%给予牛建海。此后,陈某某将现金643.8万元分多次送给黄文洲,作为其与牛建海二人共同的好处费,并让其将部分款项交予与牛建海。据查,在此案中牛建海个人分得其中214.6万元,黄文洲分得429.2万元。
昨日在法庭上,黄文洲辩称:自己并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合同工。每次顺利审批后,自己都将1/3的回扣赠予牛建海,而个体老板陈某某并不与牛建海直接联系。
黄文洲作为笋岗街道基建办负责人,为何可以递交东湖、翠竹、东晓等街道办事处的财政资金补助申请?牛建海辩称,财政局内部审批只看申请中是否有街道公章,该审批“基本符合程序”。
昨日的庭审仅进行了部分法庭调查,法院将择期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谢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