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亿村官”周伟思当庭认罪
2014-02-27 09:56:20 作者:刘晓燕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亿村官周伟思一案昨日在深圳中院开庭,对被指控的3宗罪4单犯罪事实,周伟思当庭全盘认罪,而该案共犯范胜命则对被指控的4宗罪只认了1宗,深圳市龙岗区南联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泰德建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泰德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家涉嫌单位行贿罪的被告则都表示认罪。昨日庭审出示了龙岗街道办领导班子多位官员的证言,证实周伟思在当地十分强势,曾暗示如果不让他推荐的天基房地产公司参与南联小学片区旧改,该项目将寸步难行。昨日的庭审从上午10时一直进行到晚上1015分许,除去中间的休息时间,整整进行了9个小时多,法庭将择日宣判。

 

周伟思认罪很干脆

昨天的庭审吸引了大批旁听人员,不仅有被告周伟思、范胜命的家属,还有人大代表、媒体、公检法工作人员,南联社区不少居民也参加了旁听,他们认为周伟思为他们做了不少实事,是来力挺周伟思的。由于旁听者众多,导致法庭门口都站满了人。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3个罪名4单犯罪事实(详见本报昨日报道),周伟思很干脆地表示认罪,但他又马上补充:有一点点异议。他的异议在于第二单指控他收受天基公司负责人叶平东的2000万元好处费,他认为这一单应该成为第一单收受500万元的一部分,都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两件事不应该分段。

他的理由是:自己是2007年起才被任命为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协助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而该项目的拆迁从2004年就开始了,当时深圳刚刚开始城市化,南联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自己以村委主任转为居委会主任,兼任南联股份公司副董事长。

周伟思的既官且商的多重身份正是导致该案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的原因,检察机关也正是根据周伟思的任职和时间对其犯罪事实进行定性的:周伟思作为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从事公务期间,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当他在城市更新旧改项目中利用职权谋其利益时,犯的是受贿罪,属于职务犯罪;而他作为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在从事基层自治管理工作时,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当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好处,犯的就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属于经济犯罪。而周伟思的身份从2004年至2011年的7年间有多次变动,2011年案发时已身兼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南联社区工作站常务副站长、南联股份公司副董事长三职。

 

范胜命四项罪名三项不认

对于其他指控事实,周伟思则基本承认,还很详细地讲述了帮助叶平东的天基公司获得旧改项目、与介绍人范胜命商量找叶平东要喝茶费的过程,但对于第一单指控他通过范胜命收受叶平东的500万元,他又表示记不太清楚了,因为该笔现金没有银行记录去向,他猜可能是投入到酒楼经营里亏掉了。对范胜命送给他的200万元,他也含糊其辞:我曾贷款1400万元借给他,这200万应该是他给我的利息。

对这500万元,深圳市泰德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泰德建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范胜命则干脆全部否认,称没有帮周伟思去找叶平东要钱,也没有收到过这笔钱。他也否认了送过周伟思200万元,称双方是平等的合作关系,统建楼赚到钱大家都有好处,没必要给周伟思送钱。

对于自己被指控的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三项罪名,他全部不认罪,只认了送给深圳市规土委龙岗管理局副局长陈道义(另案处理)港币30万元的单位行贿罪一项。虽然承认收到叶平东的2500万元,但他表示那是应得的分红款。他称自己不是故意翻供,而是案发前自己胃病发作正在住院,在调查期间几天没睡觉,因体力透支想保命才被迫在写好的供述上签了字。

昨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交锋,由于案情复杂、证据众多,庭审从上午10时一直进行到晚上1015分,除去中途休庭时间,整整进行了9个小时多,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十分少见。法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谢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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