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在“二苏大”上称赞的两个“模范乡”
2014-04-03 22:43:55 作者:赵连军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衡量检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效果如何,极其重要的一条是看党和人民群众关系是否更加密切。在此,笔者介绍中华苏维埃时期的长冈乡和才溪乡是如何走群众路线的,以资借鉴。

1934年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在会上发给每个代表一本毛泽东主席所著《乡苏工作的模范》,内容是毛泽东写的两篇调查报告:《乡苏工作的模范(一)——长冈乡》和《乡苏工作的模范(二)——才溪乡》(这两篇文章后来收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分别改名为《长冈乡调查》和《才溪乡调查》——笔者注)。在调查报告中,毛泽东称赞:“他们的工作为‘苏维埃工作的模范’,因为他们与群众的关系十分密切,他们的工作收得了很大的成效。”在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结论时,毛泽东再次称赞长冈和才溪两个乡是“真正模范的乡政府”。

长冈乡属江西兴国县,苏区时期全乡有5000多人参军参战,为国捐躯有名有姓烈士1518名。长冈乡1928年就成立农民协会,开展土地革命斗争,1930年成立了乡苏维埃政府(简称“乡苏”)。才溪乡是上才溪乡和下才溪乡的合称,位于福建上杭县,苏区时这个仅有1.6万人的小山乡,参加红军3762人,牺牲烈士1192人。1929年冬,才溪乡所在的才溪区成立区乡苏维埃政府。这两个乡都因为认真走群众路线,群众工作做得好,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十分密切,深受群众爱戴拥护,各项工作都走在全苏区的前面,因而受到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的重视,亲往调查研究,向全苏区总结推广经验。认真考察起来,长冈乡和才溪乡走群众路线主要有四个特点。

首先,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党的群众路线核心所在。在“二苏大”上,毛泽东即指出:“我们应该深刻注意群众生活上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妇女同志要求学习犁耙,找什么人去教她们呢?小孩子要读书,列宁小学办起了没有呢?对面的木桥太狭会跌倒行人,要不要修理一下呢?许多人生疮害病,想个什么办法呢?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每个苏维埃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解决,应该实行,应该检查。要使广大群众认识苏维埃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

长冈乡和才溪乡党支部和苏维埃政府,正是像毛泽东所说的,始终把人民群众生活问题放在议事日程,全心全意为本乡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这两个乡优待红军家属,专门组织劳动互助社、耕田队等,义务帮助红军家属耕田;才溪乡消费合作社对红军家属优先照顾,货价照市价减少百分之五,如果缺货时,要让红军家属先买。他们认真做好事关群众生活的每件事情。

毛泽东在“二苏大”会上就举了长冈乡的几个例子:乡里有一个贫苦农民烧掉了一间半房子,“乡苏”就发动群众捐了6串钱帮助他;有3个人没有饭吃,“乡苏”同互济会马上就捐米救济他们;1933年夏荒,“乡苏”从200多里远的公略县办米来救济群众。村民刘长秀家有一子二女,原本无房无田,生活比黄连还苦,土地革命后分到了田和房,1931年夏荒缺粮,村苏维埃代表主任万必才亲自背了一斗多粮食送给她家,这次夏荒中又受到了救济。这年11月中旬,毛泽东到长冈乡调查时,正巧遇到刘长秀,她不知道眼前说话的人是毛泽东主席,完全发自内心地对毛泽东说:“共产党真正好,什么事情都替我们想到了!”

其次,善于动员群众发动群众。党的群众群众路线要求一切依靠群众,在一切工作中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充分尊重和发挥群众作用。毛泽东在“二苏大”上指出:“发展革命战争,改良群众生活,这是我们的任务,这是我们的目的。对于这样的任务与目的,我们不但口里讲,还要实行做。在这里领导方式与工作方法的问题,就严重地摆在我们的面前。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要确定目的,而且要解决实现目的与达到任务的方法。我们的目的是过河,但没有桥不能过,不解决桥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他在严厉批评一些地方存在严重官僚主义的同时,热情赞扬了兴国长冈、上杭才溪等十分注意工作方法,“他们把工作方法与革命任务同时解决了,他们是认真的在那里进行工作,他们是仔细的在那解决问题,他们在革命面前是真正的负起了责任,他们真正是革命战争的组织者与领导者,他们真正是群众生活的组织者与领导者”。

事实也正是如此,长冈、才溪在各项工作中真正做到了尊重群众,善于动员群众发动群众,充分激发了群众热情,调动了群众积极性。他们既能够切合实际提出方法,又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比如联系实际组织群众建立“模范耕田队”、“劳动互助社”、“犁牛合作社”等合作组织,创造性地开展了合作社运动,较好地解决了发展生产中遇到的许多困难和问题。再如发行公债,他们不是用官僚主义的强迫命令,而是完全采取了说服动员的办法。长冈乡推销公债,先由乡主席召集代表会议,各村代表承认本村的销数,之后各村值日代表召集本村群众开大会。事先各代表及宣传队向群众做个别的宣传,届时领导群众来开会,讲明购买公债的意义。当场各代表及各团体的负责人首先认购,群众跟着认购。会议后,各代表及突击队对那些未买及买得太少的,挨家挨户作宣传,解释群众的疑问,之后又开了3次全村大会,全部销完。共销5456元,人平3元7角多,最多的买了45元,但最贫困的人家则不需要买。对此次公债推销,毛泽东经调查后发现,“群众完全满意”。才溪乡推销公债,同样没有一点官僚主义。他们先是党团员大会动员、各团体开会动员和“乡苏”代表会议动员,再以村和乡为单位开群众大会,并由乡代表、推销委员、宣传队挨户宣传发动,毛泽东称赞说:“完全自动买,没有强迫”。

第三,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廉洁奉公。长冈和才溪两乡党支部和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仅没有官僚主义,也不做群众“尾巴”,事事带头,处处领先,深受群众尊敬。他们从“乡苏”主席开始,各个“乡苏”干部们长年累月身背斗笠脚穿草鞋,自带饭包去办公,风里来雨里去,为群众利益奔波劳碌。他们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不谋私利。长冈乡提出约束干部自身行为的“十带头”、“四模范”。

“十带头”是:带头学习政治、军事;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带头参军参战;带头生产劳动;带头执行勤务;带头购买公债;带头节约粮食支援红军;带头优待红军家属;带头慰问捐献;带头集股办合作社。

“四模范”是:做扩红的模范;做干部作风的模范;做土地革命的模范;做经济文化建设的模范。

长冈乡古林村共产党员李奎应带头创办消费合作社,生意十分红火,半年间入社的村民们分得了几倍红利,但李奎应和其他两名工作人员却并没有发财,因为他们没有工资和奖金,平时在村里卖货自己带饭吃,外出采购时才由合作社开销一点伙食费。后来这个合作社升级为长冈乡合作社,仍由李奎应带头经营,社员大会提议要给他们发津贴,乡苏维埃政府决定每月发给每人工资3元,但3人都坚不接受说:“不要太小看我们了!苏区干部都不领工资钱,前方红军官兵都不发饷,却叫我们领薪水,我们都还是共产党员呢。”正是由于乡党支部和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所以党和苏维埃政府发出的号召,布置的工作,在这两个乡都能够很快得到落实,选举运动、村级建设、群众生活、劳动力与耕牛调济、公债推销和合作化运动等各项工作,都走在全苏区前列,成为苏维埃工作的模范。

第四,勇于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群众监督,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中央苏区,党和政府大力号召人民群众监督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铲除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等消极腐败现象。作为“乡苏”工作的模范,长冈乡和才溪乡更是自觉地做到了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群众监督来保持党员干部队伍先进性,做好各项工作。如才溪乡的“乡苏”代表中,有一个代表表现最差,十次会只到三次,忙于找自己的生活,分配工作不上紧做,批评了多次不改,最后被代表会开除。在新的“乡苏”代表选举中,下才溪乡把160多人(内应选91人)候选名单一村贴一张,每张均写160多个名字,让群众批评监督。群众在各人名下注意见的很多,注两字的,五六字的,十多个字的,儿童们也注。其中注“好”、“不好”等字的多,注“同意”或“消极”的也有,有一人名下注着“官僚”二字。受墙报批评的20多人,被批评的都是只知找自己的生活,不顾群众利益,工作表现消极的。通过发动群众监督,对候选名单进行批评,“充分执行了中央政府的选举训令,成为苏区选举的模范”。毛泽东在经过调查后评价说:“上下才溪的选举是一般成功了的。”

习近平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着党的事业的成败。早在中央苏区时期,长冈乡和才溪乡就因为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关系十分密切,而成为苏维埃工作的模范乡。毛泽东在二苏大上号召:“要用切实的办法来改善我们的工作,先进地方应该更加先进,落后地方应该赶上先进,要造成几千个长冈乡,几十个兴国县。”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今天,在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长冈乡和才溪乡这两个模范乡仍然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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