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心鉴 :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014-04-08 08:27:59 作者:包心鉴 来源:人民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着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续稳定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时间表”,这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质是实现制度现代化;制度现代化的集中表现和实现关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质是实现制度现代化
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是一场深刻的制度革命。正是站在制度变革的高度,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明确提出了改革的总目标和总任务,这就是,“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邓小平关于制度变革的一系列精辟论述,实际上包含着通过制度改革实现制度现代化的重要思想。
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立之后,我们党领导人民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挥了根本性推进和保障作用。但是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建设水平还不高,在制度体系和各项制度架构中都还不可避免地“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因此,革除制度和体制中的弊端,不断提升和推进制度现代化水平,就成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不可回避的革命性任务。制度现代化与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技现代化相比较,是更为重要、更为本质、更为关键的现代化。不实现制度的现代化,其他方面的现代化不可能持久,甚至不可能实现。正是从这个根本意义上说,改革是一场新的深刻的革命,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
现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体制中的主要弊端是什么?邓小平作了精辟分析和回答,这就是,主要是封建主义残余和官僚主义,这是我们体制、制度中一切弊端的“总病根”。邓小平深刻指出:“官僚主义是小生产的产物,同社会化的大生产是根本不相容的”。要实现现代化,“非克服官僚主义这个祸害不可”。如果不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邓小平这些振聋发聩的分析,虽然讲于30多年前,但是在今天仍然具有极强烈的现实意义。30多年来,我国各方面现代化建设虽然取得了跨越式的进步和举世公认的成就,但是就制度层面而言,仍然面临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升现代化水平的艰巨任务。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之所以要在全党深入开展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四风”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重大现实意义不仅在于端正党风、密切党群关系,而且还在于深度解决现行制度、体制中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使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更加适应人民群众的需求,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走向成熟和完善。
制度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逐步完善和发展的过程。推动制度不断走向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就是全面深化改革。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重要谈话中明确指出:“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这一论断高瞻远瞩、意味深长。从南方谈话到现在,我们已走过了20多年的制度变革历程。再有不到10年,到2020年,我们将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时间表”的确定,与当年邓小平提出的制度定型化目标完全相吻合,是对邓小平改革思想的创造性回归和发展。制度变革无止境,改革步伐不能停。正如习近平深刻指出的:“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
制度现代化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
从一般意义上说,现代化制度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开放性、包容性、调适性等基本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关于制度建构的基本原则同当代中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发展长河中一种先进社会制度,因而既具有一般社会制度先进性的基本特征,同时还具有自己特有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
——人民性。社会主义制度是以人民为主人和主体的先进制度,这是区别于和先进于其他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马克思指出:“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党的十八大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明确把“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确定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首要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揭示和界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性的本质属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指出:“人民是改革的主体”,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民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走向完善中的主力军作用。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出发点、主体力量和根本目的。坚持制度发展与完善的人民性,是在改革中实现制度现代化的永恒要求。
——适应性。制度是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政治上层建筑的主要载体和集中体现。因此,能否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能否适应广大社会成员的权益需要,是衡量制度是否具有先进性和有效性的根本标志。提升制度现代化水平,说到底就是提升各项制度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和广大社会成员权益需要的水平。恩格斯说:“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开辟了给广大社会成员带来更多实际利益和自由发展的空间,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进一步增强和扩大这种“适应性”,是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制度现代化的根本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三个解放”的指导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深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适应广大人民权益需要的本质特征和根本功能。围绕“三个解放”全面深化改革,其结果就是通过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包容性。一种社会制度是否具有先进性和现代性,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和表现在它是否具有包容性上。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形成并充满生机活力地向前发展,正是集中体现在它具有深刻的包容性和有效性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既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劳动者和建设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社会生产力充满内在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既注重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又着力丰富人民民主形式,从各个层次和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从而有力地发挥了我国政治制度维护、实现、发展人民权益的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文化发展的先进性,又充分激发各方面文化活力,发展多元文化,增强文化软实力,从而逐步建构起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有力发挥了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以调动一切社会因素积极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注重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从而在维护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中发挥了愈来愈显著的作用。总之,扩大包容性、增强有效性,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又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进一步提升我国制度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任务。
——开放性。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世界逐步进入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新时代。新时代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各种社会制度相互开放、相互影响,甚至在相互借鉴中实现相互交融,从而大踏步赶上时代潮流,使制度和体制更加具有与时俱进的品质和活力。开放性,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固有品格,又是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生长点和强大动力。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不断巩固和深入化,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文化多元化、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科技革命孕育新的突破,全球合作正在向多层次全方位拓展。在这样一种新的世界格局和发展潮流中,作为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和新兴市场国家,我国在制度建设和完善中尤其需要尊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发展道路的多样化,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包括制度体系的对外开放,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进程中的制度成果,以制度体制的对外开放促进制度的自我改革和完善,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包容性和有效性。
——改革性。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恩格斯明确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以具有旺盛的内生力和发展潜力,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党高举改革开放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坚定不移走改革开放的新路。制度是道路的必然结果,又是道路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改革中逐步形成、不断发展、走向成熟与完善的历程,雄辩地证明,改革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重要法宝。
制度现代化集中体现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支撑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制度是一种多层面多领域的制度体系,其中,既有根本性制度和基本制度,又有分层次的具体制度;既有宏观性的制度总揽和体制规范,又有若干体制机制的体现与运作;既有体现国家和社会性质的政治、经济制度,又有与政治、经济密切相关联的文化、社会及其他各方面制度。而在制度体系中起主导性、决定性作用的,则是国家的治理体系及其治理能力。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集中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上。
在我国现阶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本内容是要遵循经济社会现代化需求,处理好政党和国家的关系、政党和人民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政府和人民的关系;说到底是要处理好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法治和人治的关系、个人意志和制度制约的关系。从国家治理内在结构和价值指向来说,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突出完成三个方面的改革任务。
第一,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政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党是执政党,与国家权力紧密相联系,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政党建设和政党领导现代化水平。推进党的建设现代化,关键在于处理好党和国家的关系、党和政府的关系、党和人民的关系,实行党政分开、党社分开,消除党政不分、党社不分、党委包揽一切的弊端。根本要求是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决消除党内腐败现象;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为推进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的主要载体和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突出表现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政府和人民大众的关系,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根本要求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好宏观调控和行政监督作用;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法治化水平,着力建设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努力消除社会差距,保障公平竞争,弥补市场失灵,实现共同富裕,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第三,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说到底就是调整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革除国家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促进国家职能和权力向社会回归,为社会发育和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政治条件和制度环境。因此,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又是重要目的。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好社会组织和党政机构的关系、社会组织和大众参与的关系,着力增强社会活力,调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的积极性。根本要求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切实发挥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在社会治理中的多元化作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努力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密切党委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推进大众有序政治参与中的凝心聚力作用;创新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人民群众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反映、矛盾能得到及时化解、权益能得到有效保障;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健全依法治理网络,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努力建设法治社会。
(作者为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
 

上一篇:良法善治: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准
下一篇:现代国家治理:新历史阶段的指导理念

推荐图片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