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追逃,让“硕鼠”美梦不再
2014-09-26 09:34:56 作者:汪振春 来源:人民公安报
自“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取得阶段性重大战果。两个月来,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88名,其中10年以上在逃人员11名,抓获数超过去年全年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总数的一半。境外追逃工作还实现了在非洲、南太平洋、西欧等地追逃工作的新突破。(9月21日《人民公安报》)
携款潜逃、逃避制裁、逍遥法外,逃到境外就如同进了“保险箱”——这曾经是很多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苦心经营的人生规划。在他们看来,一旦外逃这“最后一步棋”顺利实现,就算是曾经犯下天大的罪、卷走再多的钱,法律制裁也会鞭长莫及,从此也就可以高枕无忧地安享余生了。因此,一些境外国家和地区早已成了他们眼里的“法外之地”和“避罪天堂”。
众所周知,经济犯罪嫌疑人或是贪污受贿,或是集资诈骗,或是非法侵占,涉及的罪名达数十种,最高涉案金额以亿计。他们的外逃不仅导致巨大财产损失,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人民的切身利益。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全国迅速掀起了一场境外追逃风暴,并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鼓舞振奋的辉煌战果。这不仅使境外追逃工作取得新突破,也必然形成巨大的震慑力,警示着那些蠢蠢欲逃的不法分子:外逃不是出路,老老实实做人才是正道;“国内犯罪国外躲避”的美梦已经到头,只要违法犯罪,即使跑到天涯海角,也终究难逃绳之以法。
与此同时,通过境外追逃,也呼唤着我们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境外办案难免受制于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工作程序等,境外追逃也亟待建立更顺畅的国际司法合作机制。攻克这些难题,既是境外追逃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不可或缺之举。
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事关国家法律尊严、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利益,必须敬终如始,久久为功。对此,公安机关要始终秉持“天涯海角、有逃必追”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各项追逃工作措施,哪怕时间再长、工作再难,也要千方百计将在逃人员缉捕归案。同时,进一步深化国际警务合作,创新合作方式,充分发挥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优势,充分运用引渡、遣返、异地追诉等手段,全力打赢境外追逃这场硬仗。
“境外追逃”工作量大,成本高,追逃之外更要防逃。相关部门应尽一切可能堵住“硕鼠”可钻之空,要针对自身存在的监督管理漏洞,扎紧篱笆,筑牢堤坝,严密防范出现新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案例。要深入排查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防逃控逃追逃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改进措施、堵塞漏洞,着力提升防逃控逃的能力和水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织密制度天网,从源头上杜绝“硕鼠”外逃。
 
责任编辑:李斌

上一篇:应严厉打击开车打手机行为
下一篇:强化财产查控加大新型经济犯罪查处力度

推荐图片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