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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征科:坚持党的领导建设法治政府
2014-11-12 18:05:49 作者:章征科 来源:安徽日报
原标题:坚持党的领导建设法治政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法治政府是指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为出发点和归宿,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有限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对贯彻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适应世界经济全球化、塑造良好的国家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建设法治政府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是中国现代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早在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首次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概念。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指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并提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予以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对如何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具体部署。
 
当前,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不少成就,但不可否认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比如政府工作人员中有的人法律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政府官员过于强调行政意志,有法不依的现象仍然存在;滥用职权、行政乱作为或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权法博弈”问题依然存在;立法和执法存在不协调的问题;权力制约较弱,政府权力并未能完全关进法律与制度的笼子等等。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切实解决这些制度性问题。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他特别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各级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其法治意识与法治素养如何,直接关系整个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效果。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人民权利,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是要自觉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核心内容是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打造职能有限、行政有为、运转高效的政府。
 
一是依法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府职能如何转,政府机构如何改,都必须依法进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凡是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法治状态下,政府的权力、职能、责任义务、组织架构以及预算支出等都是法定的,不能超出法定范畴。四中全会强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要科学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优化部门职责配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要坚持“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和创造力。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把不该管的事项还给社会、交给市场,使政府更好地依法履行好、发挥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二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政府治理始于决策,一旦决策违法,必然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危害。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决策后的跟踪反馈和纠偏纠错制度,对决策实施引发重大问题的,应及时调整或停止实施,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降低影响。
 
三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养成按程序办事的习惯,真正做到作出行政决定时符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时遵守法定程序。
 
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加强财政、审计、监察等政府内部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严明行政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充实内容、扩大范围,增强政府行政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公开转变。重点要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都公开透明。
(作者单位为安徽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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