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审议各项决议草案、民法总则等草案建议表决稿
2017-03-15 10:05:19 作者:汪国梁 吴林红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3月1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安徽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民法总则等草案建议表决稿,并对代表团工作进行总结。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徽代表团团长李锦斌,省长、安徽代表团副团长李国英,副团长虞爱华、宋国权、詹夏来、王翠凤、谢广祥、张曙光出席会议。詹夏来主持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审议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审议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审议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全体会议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意气风发喜迎十九大胜利召开的新形势下举行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对全党全国上下团结一心做好今年工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的一次总动员,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连日来,安徽代表团代表始终坚定不移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持党的领导,牢记人民重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与全体代表一起,认真依法履职,为大会的顺利召开、圆满成功作出了应有贡献,展现了良好精神风貌。代表团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大会各项纪律和制度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大会改进会风的具体措施,确保了风清气正。

全体会议指出,这次大会召开期间,正值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三严三实”要求三周年。代表团高度重视,专门就认真落实总书记在今年“两会”期间参加部分代表团审议时对践行“三严三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作出部署,代表们围绕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展开热烈讨论,进一步坚定了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三严三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体会议强调,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要按照省委的部署,迅速传达贯彻大会精神,代表们要带头传达学习。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把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为建成向总书记绝对看齐、让党中央绝对放心的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努力,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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