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甘肃反馈督察情况
结案1984件问责836人
2017-04-18 08:57:18 作者:柴秋实 来源:人民网

13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甘肃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情况。截至2月,督察组交办的1984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1255家,立案处罚661家,拘留32人,约谈744人,问责836人。

督察认为,甘肃省十分重视环保机制建设,先后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重要文件,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在责任追究方面,针对武威荣华公司环境违法案件、陇星锑业尾砂泄漏事件等,不回避、不护短,对21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对22名干部作出党纪政纪处理。

甘肃全面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将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敢于动真碰硬,强化督查问责,先后对工作不力的60余个单位和950余人实施效能问责。兰州市2016年PM10、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5%以上,优良天数增加50天。以较小投入取得显著环境效益,成为全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典型。

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排查清理违法采矿和建设项目,截至2016年底,对保护区内大部分采矿、探矿项目实施关闭或冻结。积极实施防沙治沙生态建设工程,2010年以来完成封山封沙、育林育草237万亩,建设封禁围栏193.7公里,荒漠化、沙漠化面积分别减少38.7万亩、14.1万亩。加快石羊河等重点流域治理,干涸半个世纪之久的民勤青土湖形成25.2平方公里水面和106平方公里旱区湿地,局部地下水位得到恢复。实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规划,甘南州森林面积净增134万亩,草场区域牧草平均盖度增加12.8%,草原植被综合盖度达到96.3%,每年向黄河补水量稳定在约65亿立方米。

同时,督察也指出,甘肃省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重发展、轻保护问题比较突出。2013年修订的《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允许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采矿产,违背《矿产资源法》《自然保护区条例》上位法的规定,导致部分自然保护区内违法采矿问题突出。

甘肃省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10浓度不降反升。在这种形势下,省政府虽然于2013年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但推进落实不够,一直未与各市(州)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也未按省政府要求对各市(州)2014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一些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质监等部门在新增燃煤锅炉注册和煤质管控等方面工作不够严实,2014年以来仍违规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912台。全省仍有404台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未进行提标改造,普遍存在装备水平低、治污设施运行不稳定、超标排放等问题。

二是祁连山等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严重。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已设置采矿、探矿权144宗,2014年国务院批准调整保护区划界后,省国土资源厅仍然违法违规在保护区内审批和延续采矿权9宗、探矿权5宗。

2013年以来,全省还有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样存在非法采矿、水电开发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部分地区环境风险和污染问题突出。白银市涉重金属企业集中,环境风险问题突出。2015年国家下达财政专项资金1.3亿元用于治理东大沟重金属污染和含铬土壤污染,资金到账一年有余,但项目至今仍未开工。陇星锑业有限公司至今未按要求建设完成尾矿库雨污分流工程和排污口在线监测系统。

全省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一些城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造成部分河流污染严重。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甘肃省委、省政府处理。

上一篇:甘肃加快革命老区脱贫致富步伐
下一篇:最后一页

推荐图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