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平远县: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确保办案零事故
2017-01-06 09:52:58 作者:平远县纪委 来源:南粤清风网

梅州市平远县纪委在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的同时,强化办案安全管理,依法依纪文明办案。四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案件224件,转立案189件,处分党员干部189人,采用谈话点12人27次,移送司法机关2人,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结果零申诉。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办案安全意识

平远县坚持办案安全教育常态化,利用各种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在每年举办的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上,专门设置课程,开展办案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强化办案安全集中学习、知识培训等,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增强安全办案意识;组建查办案件人才库、陪护队伍和医疗保障队伍,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和上挂跟班学习等形式,对相关人员进行政治、纪律、技能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办案水平。

升级谈话室安全措施保障办案安全

该县推进全县12个镇纪委谈话室规范化建设,为办案安全提供必要条件;加强谈话场所的使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谈话室的使用条件和程序;谈话期间,充分运用科技手段,配备录音、摄像等设备,对办案全程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围绕办案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办案设备是否安全管用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办案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健全完善制度促进规范安全办案

该县先后制定了《平远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平远县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室使用管理制度》、《平远县纪委谈话室使用规程》和《办案医疗保障协议》等10多项制度,对案件查办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置、陪护队伍管理、办案场所医疗保障、谈话室管理和安全事故报告等工作提出规范化、具体化的操作要求,同时上墙公布,规范纪律审查人员谈话调查行为,使办案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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