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梅州市丰顺县建立镇级纪委执纪审查协作机制,加强镇级执纪审查力量,镇级纪委集中排查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349条,立案审查46人,党政纪处分46人,同比增长12.2%。
该县下发《丰顺县镇级纪委执纪审查协作制度》,将全县17个镇(场)划分为3个执纪审查协作区,根据工作需要,从非发案镇抽调办案人员,灵活调配人员参与办理镇级各类问题线索。各个片区分别由县纪委常委担任工作组长,帮助分析案情,提出指导意见并协调排除阻力。执纪审查所需的场所、设施、交通工具及后勤工作等事项安排,由发案所在镇协调落实。
“以前对执纪审查业务不熟悉,遇到复杂情况也不知如何突破,现在通过开展协作,和其他兄弟镇的同志一起从点到面全程动态跟进,收获了不少实战经验”,谈起执纪审查协作经历,汤西镇纪委一名干部满是成就感。
自执纪审查协作模式实行以来,丰顺县盘清了各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两违”线索存量,通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等排查工作,乡镇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危害农村的“苍蝇”。如2016年5月,丰顺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丰良镇太平村村干部对危房改造补助款违规优亲厚友的问题。该县纪委牵头派出调查组,抽调所在协作区的龙岗镇、建桥镇、潘田镇纪检干部到丰良镇开展协作办案,协作组多方取证,迅速查明了事实,给予村支书吴某深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给予原村主任吴某林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给予村委委员吴某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挽回经济损失14.1万元。
责任编辑:叶纪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