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在全省铺开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将实现全覆盖
2018-10-15 07:38:00 作者:王坤 来源:辽宁日报

10月12日,记者从大连市纪委监委获悉,大连市155个乡镇(街道)已全部成立了监察办公室。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是省纪委监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监察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务实举措。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全省铺开。

据了解,省纪委监委在总结基层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出台并下发了《关于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指导意见》,全面启动了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有关工作,并对派出监察办公室从机构设置、监察范围、监察职能和权限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赋予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部分监察权限,对管辖范围内涉嫌职务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使用谈话、询问、调取、查询等调查措施,需要采取其他调查措施的,须报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同意,以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的名义行使,或者由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相关内设机构组织实施。

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是县(市、区)监察委员会派出的监察机构,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对县(市、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依据县(市、区)监察委员会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重点是日常监督。

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监察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新增监察对象中的基层公职人员占比较大,监察办公室成立后,强化了监督力量,推动了国家监察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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