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
让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2018-10-29 10:53:00 作者:王坤 来源:辽宁日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我省广大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知识测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条例》,促进思想警醒、认识提高、观念转变,让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为辽宁振兴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国无法则不立,党无纪则不强。新修订的《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新标准。10月17日,来自省委统战部、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锦州医科大学等12家单位的300多名党员干部,先后到辽宁反腐倡廉展览馆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一起起触目惊心的案例让大家深刻认识到,身为党员干部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做党纪党规的捍卫者、践行者。

党员干部要带头学好《条例》,自觉遵循《条例》。省委办公厅综合二处副处长刘晓鸣表示,他通过党支部学习、阅读报纸、收看电视等多种方式,把《条例》与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学。“学习《条例》让我深刻意识到,在当前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党员干部要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立足岗位、以身作则,做在实处、干出实效。”

近日,抚顺市纪委监委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通过专题策划、网上答题、线下考试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大家纷纷表示,人不学无以立,及时学习、不断提醒很有必要,通过学习把《条例》贯穿到工作生活的各方面,以严要求、实作风、真担当,为辽宁振兴作贡献。

在盘锦市大洼区,区纪委监委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组织了一场专题辅导。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高慧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条例》内容。高慧表示,新修订的《条例》紧扣党在关键历史时期的新使命新要求,作出了许多体现时代性的新规定,比如聚焦当前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要学用结合,认真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10月19日,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英额门镇椽子沟村党支部14名党员集体学习《条例》。村党支部书记季忠英说:“我们是村民致富的领头人,更要做遵规守纪的带头人,只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一定能把家乡建设得更加美好。”

《条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成果,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我省广大党员干部纷纷表示,争做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表率、模范,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以实际行动汇聚起全省上下尊崇党纪、遵守党纪、捍卫党纪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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