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2018-11-19 09:52:16 作者:王坤 来源:辽宁日报

11月16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委了解到,省纪委监委日前印发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失职渎职和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问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省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对政法机关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一律严查关系网和保护伞,一律倒追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以及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责任。

在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上,省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各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点包案、涉黑涉恶案件同步查处、特殊案件“提级办理”“异地管辖”、重大案件双专班查办等工作措施,明确了加强线索分析研判、规范线索管理处置、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实行督察考核制度等工作方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

省纪委监委要求,凡是公安机关查处的涉黑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前介入;凡是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涉黑涉恶大案,各市纪委监委必须跟踪了解、适时介入;凡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案件,必须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凡是政法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必须优先处置一律核查并反馈结果。对干扰多阻力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必须提级办理、异地管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上级纪委监委必须挂牌督办。省、市直查直办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建立“双专班”查办模式,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线索排查“起底”行动、交办线索“清零”行动、深挖彻查“除根”行动、追责问责“督责”行动和以案治本“强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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