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代表团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陈竺参加审议并发言 石泰峰咸辉参加审议
2019-03-11 10:03:13 作者:李东梅 马晓芳 尚陵彬 来源:宁夏日报

宁夏日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李东梅 马晓芳 尚陵彬)3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宁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参加审议并发言。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主席咸辉分别主持会议并发言。

陈竺说,我完全赞同王晨副委员长所作的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外商投资法草案在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利用外资工作实践经验和近年来外资管理改革创新成果的基础上,确立了新时代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对草案原则赞同。

陈竺说,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利于给外国投资者吃下定心丸,促进外商来华投资,也有利于我国各类企业平等参与,在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制定外商投资法,是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深度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必然选择,有利于我们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占据道义制高点,在应对贸易霸凌行径时掌握主动。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国际投资规则的通行做法,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投资领域的改革开放,也有利于我国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投资规则的制定。陈竺建议,国务院要研究负面清单的制定原则,尽快发布负面清单,回应外商关切,更好地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

石泰峰说,我完全赞成外商投资法草案。这部法律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了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顺应了新时代扩大高水平开放的新形势新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通行规则,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精神,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石泰峰说,外商投资法突出了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以国家立法形式彰显了新时代我国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必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作为外商投资领域基础性法律,确立了外商投资管理的“四梁八柱”,必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外资工作法治化水平;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必将进一步优化我国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部法律草案审议通过后,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宁夏对外开放水平。

咸辉说,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营造全面开放新格局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咸辉说,外商投资法草案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彰显了党中央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向世界表明了将开放进行到底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坚持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突出扩大对外开放和积极利用外资的主基调,标志着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和实质性突破;坚持内外资一致,展现出我国对待外资一视同仁的鲜明态度和开放精神,给外资吃下了“定心丸”,有利于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确保外商投资法在宁夏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许传智代表说,在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开局之年,制定外商投资法,是顺应时代发展大势、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我完全赞成外商投资法草案。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思考定位,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紧盯吸引外资深化招商合作等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违纪问题和利用外资企业转移资产、销赃匿赃、洗钱套现等违法活动,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大执纪执法力度,为我区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凝神聚力,保驾护航。

吴玉才代表说,制定外商投资法是党中央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外商投资,完善涉外法律体系,营造良好的国际化营商环境,扩大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这部法律的实施对于宁夏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家向西开放战略机遇、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意义重大,我们将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抓好贯彻实施。建议有关方面在按本法规定设立特殊经济区时,尽可能向宁夏等西部欠发达地区倾斜,通过制定差别化优惠政策,促进均衡发展。

马汉成代表说,外商投资法的制定展示了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以及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强化了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保障。法律出台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并抓好执行,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外商的管理服务工作,全面推开“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马玉山、杨玉经、马慧娟、李郁华、许宁、王东新、万新恒、潘锋、马恒燕、陈春平、邵俊杰、喜清江、方敏代表分别发言。代表们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构建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标志,将为我国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这部法律制定出台后,将给予投资的外商更加公平、透明、统一的竞争环境,也将给予国内企业更多的信心,有利于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合作。宁夏将充分发挥向西开放的优势,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有利于外资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努力让更多外商在宁夏落地生根、发展壮大,走出一条西部内陆省区开放发展的新路子。

大会秘书处法案组和简报组有关同志到会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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