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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华:坚决扛起改革试点政治责任 努力打造符合党中央要求的合格样品
2017-12-22 08:39:51 作者:编辑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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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任建华接受本网访谈

访谈主题:

坚决扛起改革试点政治责任

努力打造符合党中央要求的合格样品

嘉宾简介:

任建华,男,汉族,1957年7月生,河南辉县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访谈时间:2017年12月21日

访谈地点: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演播厅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经过一年的试点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2017年10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任建华做客我们的演播室,与各位网友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话题展开交流,欢迎您!

任建华: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您谈一谈,您是如何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

任建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政治权力、政治体制、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对国家机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改革的任务是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11月11日,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太原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出席大会并讲话,对在全国推开试点工作作出动员部署,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又往前迈进了一大步。作为负有“施工”专责的地方纪委,作为先行试点地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开试点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有力举措,是推动改革持续有序深入、与地方人大换届工作紧密衔接的务实决策,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道路。要在继续深化改革上下功夫,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继续发挥好“试验田”作用,不断为试点推开探索可借鉴经验,为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支撑。

主持人:山西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三个先行试点省市之一,经过一年的实践,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请您谈一谈山西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任建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山西确定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先行试点省市之一,是对山西的信任和重托。因此,从改革一开始,山西省委就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省委书记骆惠宁同志带头当好“施工队长”,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精细施工,取得了改革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效。我们主要的做法是:

第一,省市县三级党委扛起首责主责全责,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省委把抓好改革试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过程,骆惠宁同志亲自抓、带头干,总体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8次省委常委会议、9次试点工作小组会议、34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三级党委书记亲自抓方案制定、机构职能人员转隶、组建挂牌、建章立制等重点工作,统筹推动各有关方面群策群力改革攻坚。省委自始至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努力拿出符合党中央要求的试点样品。可以说,党委书记切实发挥“施工队长”作用是我们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关键。

第二,把握全面融合内在要求,稳步推进转隶组建。实现全面、深度融合是搞好改革试点的内在要求,因此,我们以转隶开局铺开试点,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坚持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原则,走内涵式发展之路。转隶中,针对部分市县检察机关涉改部门编制不清问题,综合考虑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省检察院、省编办摸底数据,确定各市县按照不低于23%、不高于26%的比例划转政法专项编制。同时,为稳定思想,凝心聚魂,各级纪委监委领导同志与转隶人员通过进行“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入户家访等深化思想工作,保证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转隶后,省市县三级均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学习、交流讨论等形式,补短板、强素质、提能力,推动了思想理念、方式方法、好传统好作风的深度融合。

第三,着眼高效运行和制约制衡,重点抓好建章立制。制度创新是实现改革试点目标的关键。在党中央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内,我们把准吃透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建立了“四个一”工作制度体系(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图、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加强纪委监委内部有序衔接、监督制约。同时,按照省委安排,省委政法委牵头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四部门,制定“1+4”十项制度体系,保证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相互衔接、相互制衡。在此基础上全面铺开监察工作,检验两套制度体系是否管用、内设机构设置是否合理、干部队伍能力是否适应,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促进了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的磨合。

第四,对标改革试点目标要求,持续改进深化提升。试点就是要把问题和解决办法试出来。为了找差距、补短板,省委对标党中央要求,制定出台分析评估方案,设计细化7个方面17大项50小项指标,在全省各级组织自我评估,做到对党纪政务重处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县(市、区)查办案件“三个全覆盖”。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有22个由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统筹协调解决,需要由市县解决的103个问题,全部反馈各市县后做了认真整改,达到了以评促改的目的。特别是根据评估中发现的实践课题,推动派驻监察、乡镇监察由试点向全省推开,实现了监察横向拓展、纵向延伸。

主持人:山西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效?

任建华: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我省改革试点工作态势良好,党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已经实现。可以说,从山西省印证了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完全英明正确的。就目前来说,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省三级党委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要求,通过整合反腐败力量,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办案程序上实现了由“结果领导”到“全过程领导”的转变,保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使党领导的反腐败工作体系更加科学完备。全省三级党委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定期听取汇报、分析反腐形势、研判重大问题、把握政治生态,对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初核、对本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决定立案、采取留置措施均报请党委书记批准。比如,省监委查办的留置第一案——山煤集团原董事长郭海案,事先由省委主要负责人把关,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案情汇报,常委会讨论决定党纪政务处分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通过全程跟踪指导,将反腐败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党委手中。

第二,建立了党统一指挥、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纪委与监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干部的同时,管住了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应管公职人员,实现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高度互补。监委领导班子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监察机关不再隶属于政府,授权层级、权力架构都有重大调整,监察机关权威性、独立性得到明显增强。三级监委成立以来,建立起监察权规范行使、高效运行的体制机制,12项调查措施全部得到规范使用,特别是对于留置措施的使用,严格执行有关审批、时限、场所等规定,没有发现不安全、违规等问题。同时,建立起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机制,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用时均远少于法律规定的时限。

第三,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监察对象,细化了“六类监察对象”中一些特殊群体的认定标准,将原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行贿受贿、失职渎职以及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职务侵占等罪名调整为监委管辖,扩大了监察范围,实现了由监督“狭义政府”到监督“广义政府”的转变,构建了全面覆盖公职人员的监察体系。目前,全省各级纪委监委监督监察对象共计297.52万人,其中非党员对象占18%,比全省以往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察对象增长18.74%。监察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监督体系,强化了反腐败的威力。我省盂县国土资源局下辖地产中心会计高某,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公务员,但在填写行使公权力人员摸底表后,明白了自己也是监察对象,主动向组织交待了挪用公款的问题。

第四,制度优势正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有力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发展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今年4至10月,全省谈话函询件次同比增长20.1%,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人数同比增长38.2%。通过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彻底肃清腐败分子流毒影响、建立支持改革创新合理容错纠错机制等,山西政治生态由“乱”转“治”得到持续巩固发展,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风清气正成为山西招商引资的靓丽名片。今年前三季度,全省GDP同比增长7.2%,同时转型发展势头强劲,新旧动能加速转换,经济结构明显改善,山西发展由“疲”转“兴”得到持续巩固发展,呈现出党的建设与党的事业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你们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上下了很大功夫,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运用好这一改革成果。”

主持人: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中,大家都比较关心“谁来监督监察委员会的问题”。对此,山西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防止出现“灯下黑”的问题?

任建华:应当说,为了解决“灯下黑”的问题,我们本着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建立了非常严格的内控机制。第一,在线索管理和职责分工上,明确划分和严格落实责任。问题线索由信访统一受理、案管集中管理;信访、案管、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部门由不同领导分管,做到监查分开、查审分离,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第二,机构设置方面,我们实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前后台”分设。执纪监督室负责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实行一案一指定、一次一授权,我们把这叫做“联系不办案、办案不联系”,这样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省市县三级监委均已建立。第三,在决策机制方面,我们建立了“三会”集体决策制度。一是处置问题线索必须经执纪监督专题会议研究;二是确定审查调查方案、采取审查调查措施必须经审查调查专题会议研究;三是审理意见与案件审查调查意见不一致时,必须经案件审理协调会议研究。第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回避等制度,建立打听案情、干预过问案件登记备案制度,实行重要取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明纪检监察干部“三条禁令”,形成严密的自我监督体系。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切实把监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滥用。

主持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经在山西试点一年了。下一步,山西将如何深化和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任建华:我省在监察体制改革上先走了一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改革远未结束,仍需不断深化。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山西省委十分重视,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按照赵乐际同志提出的先行试点省市要继续深化改革的要求,骆惠宁同志先后主持召开2次专题会议、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山西省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1月30日,省委召开省市县乡四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政法委书记、检察长等参加的全省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深化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同时,对各市县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深化认识,提升素质,推动我省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

我们将立足已有基础,敬终如始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善作善成,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进一步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国推开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发挥“试验田”作用,做出应有的贡献。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任建华同志。今天任建华同志就“坚决扛起改革试点政治责任努力打造符合党中央要求的合格样品”这一话题与我们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再次感谢任建华同志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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