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
决定1月12日召开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调整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间为1月14日至18日
2019-01-03 08:53:20 作者:郑昭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1月3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郑昭)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2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1月12日在福州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并调整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至18日。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主持会议。副主任黄琪玉、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调整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请示,决定根据工作需要,将原定于2019年1月16日至20日在福州召开的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调整为2019年1月14日至18日在福州召开,会期5天,会议建议议程不变。

会议听取刘道崎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关于会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听取关于调整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说明;听取和审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审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安排原则的决定(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事项。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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