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领导干部10种表现将被认定为“为官不为”
2018-05-23 09:05:54 作者:刘怀宇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领导干部10种表现 将被认定为“为官不为”

在5月21日举行的廉洁广州建设定期网络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刘凡就广州市制定出台《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治理为官不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情况进行通报。《实施意见》归纳出了“为官不为”10种表现。刘凡表示,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要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为官不为问题线索排查活动。同时广州还将运用大数据、云治理的工作理念和模式,建立全市为官不为问题数据库,定期对全市治理为官不为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对策建议。

●南方日报记者 刘怀宇 通讯员 穗纪宣

归纳出为官不为10种表现

刘凡介绍,出台《实施意见》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树立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鲜明导向,建设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

《实施意见》在继承省文件主要精神的基础上,主要对省文件中关于治理为官不为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实操化,不再对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失误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而是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融会贯通于为官不为治理工作理念及其各项措施中。

《实施意见》归纳出了为官不为的10种表现: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敷衍塞责或者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对工作放任自流;不敢担当,规避个人决策责任;漠视群众,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长期不解决;自由散漫,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矩;作风疲沓,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消极怠工,对任务分工落实不到位;回避矛盾,不主动履行监管责任;其他造成工作贻误、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每年至少一次集中排查

《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监督执纪发现为官不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为官不为问题线索排查活动,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运用省、市、区三级暗访联动机制,拓宽为官不为问题暗访线索来源,加大分级暗访和交叉暗访力度,实施常态性暗访,提升警示教育和震慑效果。同时还要加强为官不为问题分析研判。市党廉办通过“四风”问题云治理系统等平台,广泛收集为官不为问题情况和线索。运用大数据、云治理的工作理念和模式,建立全市为官不为问题数据库,定期对全市治理为官不为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对策建议。

刘凡表示,今年广州市纪委已把治理为官不为作为重要任务列入全会报告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方案,广州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也把为官不为列为6个重点整治问题之一。

1 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 敷衍塞责或者推诿扯皮;

3 不思进取,对工作放任自流;

4 不敢担当,规避个人决策责任;

5 漠视群众,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长期不解决;

6 自由散漫,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矩;

7 作风疲沓,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

8 消极怠工,对任务分工落实不到位;

9 回避矛盾,不主动履行监管责任;

10 其他造成工作贻误、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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