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情感,是个问题
2016-09-18 13:05:26 作者:编辑 来源:南方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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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曾说:“领导者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的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

在现实中,受制于自身的工作环境、信息来源、价值观念等因素,领导干部在决策时或多或少会受到个人情感的支配,融入“个人色彩”。

这个事该办,那个事也该办,父老乡亲把他养育长大,先给家乡办行不行?身边熟人,知根知底,用谁不是用?如何摒除“偏爱”,科学决策、公正用人,是摆在领导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爱,是工作的助推器还是拦路虎

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是“第一决策者”,对决策的取向、方式和结果选择、执行等,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而由于出身、学习和工作经历,领导干部的身上总会带有各式各样的情感印记。

一些出身农村的领导,可能会更愿支持农村发展;从环境工程系毕业的领导,可能会更注重生态保护……这些经历和情感的偏好,潜移默化地在他们的决策中形成影响。有的能发挥出正能量,造福一方发展;而有的却不受束缚,一旦踩过界,极容易导致干部肆意妄为。

 原南京市长季建业爱干城建工程,便是一例。在扬州主政8年,他把市区130多条街巷进行翻建新建,并启动了瘦西湖改造、小秦淮疏浚等工程,使原本破破烂烂的古城“面貌一新”。

这些“显山露水”的成绩,让他尝到了甜头。延续大拆大建的思维,在调任南京上任三个月左右,他便拍板投资180亿元,计划三年内在全部城区完成雨污分流工程。但这项工程涉及到南京城内许多原有的地下管线,庞大而复杂,按程序需经过大量论证。而为了实现城建的超常规发展,季建业选择简化程序,有时甚至直接用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替代应有的法律程序。

由于他的急功近利,这项“拍脑袋”的民生工程,最后因为“粗放设计、粗放施工、粗放管理、粗放组织”,被南京上下视为丧失民心的典型。

季建业对城市建设过分的“偏爱”,导致了决策权力的放纵和滥用。而在这畸形的情感中,“敢想敢为”便发展成了“大胆妄为”,法律程序被架空。在他的干预下,所谓的城市规划根本没有法律地位,领导想怎么改就怎么改,而绿评委、城市治理委员会等专家咨询机构也成为了摆设。

过界的“偏爱”,背后还捆绑着季建业和各类商人朋友们的共同利益。在利益的驱使下,他的认知已然出现了重大偏差,个人利益、个人意志放在了首位,等同甚至替代了老百姓的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决策的科学性更无从谈起。

这些僭越了法律的个人情感,远离公共利益的决策结果,也最终把他送入了牢笼。

熟人,是效率还是陷阱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熟人社会,从中发展出来的一些传统文化和习俗仍影响着执政者的决策。在选人用人当中,领导的个人喜好、关系的亲疏远近,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选用结果。一些与决策者距离更近,情感上更亲密、更信任的人,更容易接触到人脉、信息等各类资源,赢得上级青睐。

“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必须首先进入‘领导视野’,特别是说了算的领导者的视野,否则一般都没有提拔重用的可能。”在某市委组织部工作多年的小杨告诉记者。而相比陌生的人,领导也偏爱用熟悉的人。“由于共事时间长,领导对‘老下属’的能力、性格等各方面都比较了解;‘老下属’也更清楚领导的做事风格,能更准确地领会意图,做起事来更高效。”小杨说。

然而,如果仅凭个人的感情好坏,不问品德和才能,干部的选用便成了揣摩领导喜好的“走形式”。当一些“老熟人”们“带病”仍在领导的庇护下强行闯关,权力滥用的恶果便开始显现。

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许爱民为他的女婿开了晋升的“直通车”。在他的操控下,鹰潭团市委原书记徐楷即便资质平平,仍8年历经8岗横跨两省5地,频繁提拔调动直至成为正处级团市委书记。

值得警惕的是,这些“身边人”打着领导旗号,更容易游离在监督之外,成为“贪腐掮客”。时任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秘书的李真,有能力左右河北省官员的升迁,甚至涉及省级干部的升迁:让谁当厅级干部,写个条子就能解决;让谁当处长,打个电话就行。

淮南市原市委书记陈世礼的秘书王传东,更时常“牵线搭桥”多次安排他人与陈世礼见面,为他人工程承包、企业并购、招商引资等提供便利,自己也趁机捞了几十万元。

这些“老熟人”们一碰头,“山头主义”、同乡圈等各类“势力圈”便开始涌现,犯罪互相模仿,有事互相隐瞒。

近年反腐出现“塌方式”“家庭式”窝案便为领导们敲响了警钟:对熟人的情感,切莫踩进法律的雷区。

让权力回归理性

人是感情的动物,理性也是有一定限度。在决策、用人的过程中,个人价值观、个体的经验和喜恶等诸多心理因素,都时刻左右着执政者的行为。如何防止领导干部的种种“偏爱”僭越党纪法律的界限?

“我们必须承认和正视人性的弱点。即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再强大,也不可能彻底束缚人性中的弱点。”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告诉《南方》杂志记者,照顾家人、亲近熟人,这些都是人之常情。而在他看来,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权力进行约束和限制,否则这些个人感情必定会对决策和干部任命造成干扰。

让权力回归理性,一方面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法治教育,端正领导干部价值观,以此自我规避权力滥用;另一方面,更要依靠制度的刚性来加以约束。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景怀斌在其《政府决策的制度——心理机制:一个理论框架》研究中指出,从组织层面看,政府决策、资源分配、晋升、绩效评价等诸多方面,实际存在着以“第一领导人”为中心的现象。

他认为,在这样的现实下,要减少个人情感的干扰,首先要改变一元权力结构,消除权力高度集中的弊端。如建立第三方评价权的晋升机制,由第三方对领导人进行责任评价和效益评价,以此作为晋升的依据。

政府决策为的是解决各类公共问题,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利益,这就意味着社会参与尤为重要。实际上,在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便强调了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景怀斌还认为,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的各个团体的利益诉求渠道。这些多元化的利益诉求,会有意识甚至有目的地引导形成舆论力量,从而对决策者构成压力,形成对“一把手”的监督。

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扩大民主意见范围,在干部选用中同样适用。“要将个人情感等不利因素剔除掉,可把群众推荐、领导干部的票举、海选制有效结合起来,将个人情感放在民主范围内进行检视。”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周潭认为。

在周潭看来,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的程序不能简化和忽略,同时还要对聘任的官员进行阶段性的绩效评估和监督,“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是会发生变化的。因此监督是事前、事中、事后的,贯穿于所有环节当中。”

理性决策、理性用人,还必须完善追责制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国务院规定了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这些制度的条条框框,能帮助领导干部划清公私边界,防止因个人“偏爱”而剑走偏锋,实际上也是为干部自身的权益护航。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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