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委“1号监察建议书”落地见效
整改获实效 问责见真章
2018-12-12 11:07:21 作者:薛军 来源:青海日报

青海新闻网讯 “此次整改工作,整改决心前所未有,整改力度前所未有,整改成效前所未有。”这是今年8月,省监委针对化隆回族自治县建设用地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向省国土资源厅发出“1号监察建议书”后,经过40余天的全面调查整改,各方对这项工作作出的共同评价。在此次整改工作中,一些多年积累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相关制度也及时得到修订完善,整改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

省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中发现,化隆县存在的违法违规用地和欠缴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具有普遍性,遂于今年7月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调查组,对化隆县建设用地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省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向省国土资源厅发出了《关于对化隆县建设用地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的建议》,责成该厅依法查处和纠正。

这份监察建议书,是省监委成立后发出的第一份监察建议,就是在解决具体问题基础上,深思一层、深挖一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和共性规律,找准风险点,堵塞制度漏洞,既顾及眼前更考虑长远,充分体现了省监委依法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的责任担当。

这份监察建议书,发出了查纠违法用地问题的动员令,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各项工作随即展开……省国土资源厅收到监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抽调业务骨干进驻化隆县群科新区,与海东市、化隆县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由于各方面动真碰硬,积极破解难题,经过40余天的全面调查整改工作,共收缴罚款186.42万元,追缴土地出让金1743.8万元,对应当给予没收的商业用地进行了没收处罚,对违法案件首次组织召开了行政处罚听证会,对156宗土地供应档案资料予以了补正。

省纪委监委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省监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在督办调查整改工作中,按照见事、见人的要求全程参与追责问责工作,督促化隆县委成立了追责组,一并对建设用地背后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深挖调查。督促化隆县纪委监委对2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对其中5人进行了立案审查,对8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4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对5人给予了批评教育,对无管辖权的2人移送海东市纪委进行追责,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为了堵塞制度漏洞,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的,化隆县政府以落实整改为契机,着力提升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的意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理顺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关系,为集约节约、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深刻汲取化隆县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教训,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全面清理整顿土地管理违法违规问题专项行动,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化隆建设用地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借省监委建议书借力打力,解决了多年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监察建议书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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