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再谈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
2013-08-28 09:58:33 作者:刘国光 来源:党建研究内参

一、警惕以错误观点歪曲我国经济改革方向

党的十八大报告为我国经济改革指明了方向,就是要不断完善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的改革目标很明确,就是要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建立有国家宏观调控和计划导向的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体制;要建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为了方便少数人攫取巨额财富的市场经济体制;要建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唯市场是论的原教旨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但最近有一种错误的观点对这一改革方向进行歪曲,其核心思想和主要主张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把我国现行的有国家宏观调控和计划导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看成是“半统制、半市场”的混合经济,这完全是扭曲事实,混淆是非。截止目前,包括一些发达国家在内有近百个国家已经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据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测算,中国的市场化程度已经相当高。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的“中国市场化进程”课题组撰写的《2010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显示,2008年我国市场化程度已达76.4%,生产要素市场化程度已达87.5%,产品市场化程度已达95.7%。总体上看,我国现今市场化达到的程度,已远非是“半市场”,而是早已过了“大半”,体现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至于一些人所说的“政府统制”,实指国家的计划导向与宏观调控,但这绝不是“半统制”,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题中应有之义。

(二)国有经济仍然牢牢掌握国民经济“一切”制高点,近些年存在大规模“国进民退”,这是颠倒黑白。2010年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包括外资和内资)在GDP中所占比重为27%73%,而2006年为37%63%。可见,我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宏观上并不存在所谓的“国进民退”;微观上国有经济“有进有退”,但更多的是“国退民进”,一些案例中的所谓“国进民退”,多半属于资源优化重组。

(三)改革开放以来所产生的经济问题、社会矛盾的根源在于政府干预过多,收入两极分化主要是由于政府权力过大、贪污腐败太过严重造成的,这明显是错误的。这种观点认为,权利必然产生腐败,政府干预过多必然导致官员收入过高、百姓收入过低,因此,要解决两极分化就是让政府放权、一切由市场来解决。这样的逻辑明显是错误的。政府权利大小与贪污腐化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腐败的根源,主要与过度市场化所带来的社会道德风尚恶化有关,当然也不应忽视体制改革中不完善不成熟之处。如此渲染党政官员贪污腐化的根本目的,则是以此掩盖过度市场化和过度私有化才是导致我国收入两极分化程度严重等社会问题的真正根源。而贫富差距的扩大和两极分化趋势的形成,实际上主要源于初次分配。初次分配中影响最大的核心问题是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所有制决定分配制,财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财产占有上的差别,才是收入差别最大的影响因素。我国贫富差距扩大的最根本原因,是所有制结构上和财产关系中的“公”降“私”升和化公为私,财富积累集中于少数私人。

(四)持上述错误观点的人主张进一步市场化。他们认为,改革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进行:一是破除国有经济对一些重要产业的垄断;二是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目标就是通过进一步市场化、法治化、民主化的改革,建立所谓包容性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事实上,他们认为改革的理想目标模式和顶层设计,似乎就是欧美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或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他们倡导的进一步市场化,似乎就是全面实行私有化;他们推崇的所谓“有限政府”、“中性政府”,似乎就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他们主张的取消公有制主体地位和打破国有经济的主导和垄断地位,似乎就是要让私有经济主导中国经济;他们宣扬抽象的“好的”市场经济,似乎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我们一定要认清这些错误观点的实质,警惕这些错误观点的危害,防止“西化”、“分化”、“资本主义化”的思潮干扰我们的改革大业。

 

二、关于下一步我国经济改革方向的思考

今后,我们还要搞社会主义市场取向的改革和完善,但不搞过度市场化;我们还要搞国有企业管理的改革创新,但不能搞私有股份化;我们鼓励、支持非公经济,但要加以引导;我们支持竞争、反对垄断,但不能以反垄断为名、限制国有经济的发展;我们提倡发挥私营经济的活力,但并不是支持继续扩大贫富差距;我们赞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但不是说要削弱国家的宏观调控和计划导向的能力。

(一)做优做强做大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需要指出的是,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国有经济不是仅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那样,主要从事私有企业不愿意经营的部门,补充私人企业和市场机制的不足,而是为了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了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因此,国有经济应在能源、交通、通讯、金融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控制力和影响力。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国有经济的数量底线,不能以资本主义国家私有化的“国际经验”为依据。确定国有经济的比重,理应包括保障、实现和发展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内容,所以国有经济控制和影响的范围也应当比资本主义国家大得多。

(二)转变政府职能,消减对微观经济的行政干预,提高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我国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应比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强,手段也要更多一些。除基本经济制度外,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特点在于有计划性和国家计划指导。要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必要也有可能在宏观调控中运用计划手段,指导国民经济计划按比例发展。这符合马克思主义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基本理论,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所在。

(三)着力改善民生,逐步解决财富和收入两极分化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在剩下的7年多时间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加紧改善民生,抓紧解决财富和收入两极分化问题。解决财富和收入两极分化问题,不能仅仅从分配领域本身着手,完善社会保障公共福利制度,调整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等政策,这些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所有制结构,从财产制度上直面这一问题;需要从基本生产关系,从基本经济制度来接触这一问题;需要从强化公有制主体地位来解决这一问题。同时,要改革财富和收入分配制度,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这样我们才能扭转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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