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
2013-04-23 14:42:13 作者:编辑 来源:中国思想政治工作年鉴

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前夕,我们召开这次汇报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了解掌握前一阶段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下面,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大家的发言以及今年以来我到有关地区和部门调研的情况,我就进一步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中央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是严明政治纪律、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是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根据中央要求,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对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了部署。今年4月,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牵头成立了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之后,中央纪委和中央领导小组通过制定下发文件、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几个月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监督检查工作有力有序地向前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从中央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看,中央领导小组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责,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何勇同志和中央领导小组其他负责同志先后到7个牵头负责部门和一些省(区、市)进行调研指导,有力推动了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牵头负责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及时研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年度检查计划和有关政策文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比如,国家发展改革委抓紧研究制定“十二五”规划纲要配套文件,着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科技部围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对10个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执行情况和部分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以2009年和2010年安排的专项投资项目为重点,督促有关中央企业和地方切实强化项目和资金监管;国土资源部把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耕地保护目标考核检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土地例行督察等结合起来,在督促各地组织开展自查基础上,对3个省份进行了重点抽查;环境保护部在搞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核查等日常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组织对14个省(区)进行了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综合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配合有关部门调研督导、派员驻地方巡查等形式,对各省(区、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水利部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目标,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3个省(区)贯彻落实决定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31个省(区、市)重点水利建设情况和190个水利项目进行了检查和稽察;财政部、审计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的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中央纪委监察部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专项检查任务落实的同时,认真履行中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在加强联系沟通、协调解决问题、搞好服务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他参加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并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开展了相关监督检查。此外,中央巡视组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巡视监督的重要内容,对6个省(区、市)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情况进行了巡视检查,并形成了专题报告上报中央。

从各地区的工作情况看,各省(区、市)坚持把中央要求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认真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要求,精心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督查,促进了中央政策措施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一是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监督检查领导机构及工作班子,为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组织保证。二是注重突出工作重点。各省(区、市)在全面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各项任务的同时,重点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水利改革发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等制约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了监督检查。三是注重整合监督资源。一些省(区、市)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巡视监督、绩效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各项检查活动,提高了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从中央检查组的工作情况看,9月中旬,中央领导小组组织10个检查组分赴全国20个省(区、市)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集中检查。各中央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有关地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策部署总体情况,重点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据统计,各中央检查组共实地检查了67个市(地)、172个县(市、区)的297个项目,发现了222个项目存在的551个问题,向有关省(区、市)提出项目整改意见572条,向中央领导小组和中央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53条,有力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总的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通过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广泛深入地宣传了中央精神,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刻认识、全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坚定了推动科学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增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位,有力推动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维护了中央政令畅通;三是了解掌握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亟待解决的一些政策性问题,为中央决策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据;四是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在政策落实、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个别违纪违法行为,防止和减少了腐败现象发生。实践证明,中央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中央领导小组、中央检查组以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是卓有成效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所有参加监督检查工作的同志,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工作,恪尽职守、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连续作战,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汗水。这里,我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时间不长,无论是贯彻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项政策措施,还是监督检查工作自身,都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不断提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水平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既是一项紧迫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随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下一步的监督检查任务仍很艰巨。我们要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断把监督检查工作引向深入,切实把中央交给我们的这项重要任务完成好。

第一,要正确把握形势,坚定工作信心。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稳物价、调结构、保民生、促和谐,较好地处理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三者之间的关系,巩固和扩大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保持良好态势。但也要看到,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矛盾依然突出,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从国际看,世界经济继续保持复苏,但增长势头减弱,全球通胀压力持续加大,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进一步恶化和扩散,国际金融市场剧烈波动,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高位震荡,西亚北非等热点地区局势持续动荡,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上升,下行风险有所加大。从国内看,影响经济稳定运行的不利因素仍然较多,价格总水平仍可能高位运行,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部分企业尤其是部分中小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任务仍很艰巨,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仍然突出,等等。应对国际环境新变化和国内经济运行新情况,关键是要把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改革开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央在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时明确提出,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一抓到底;要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和严格执行责任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这些都对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监督检查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第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领域广、工作头绪多、时间跨度长,既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把政策落实关、资金管理关、项目实施关,切实加强对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向和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加强对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建设和质量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体来讲,要重点检查中央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的贯彻落实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发展思路和规划是否全面体现了“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发展指标和任务分解是否与“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7项发展目标协调一致,发展政策和措施是否符合“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10项政策导向,以及是否找准了制约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等;要重点检查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看各地区“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等;要重点检查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看落实中央《决定》的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建立,重点水利建设任务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建立,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行等;要重点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看各地区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是否落实,政府资金、建设项目用地、税费政策等是否到位,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要重点检查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看项目安排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国家财政资金和相关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要重点检查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看地方政府节能减排工作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等;要重点检查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看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责任制是否得到落实,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调控政策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的相关规划是否与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是否得到切实执行等。

第三,要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与近年来开展的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既有共同之处,又有新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认真借鉴以往监督检查工作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一是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把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巡回检查和驻点检查、明察和暗访等方式结合起来,灵活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参加会议、督促自查、实地检查、开展“回头看”等方法,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切实使监督检查工作形式更灵活、方法更多样、成效更明显。二是要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学者作用,针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注意吸收规划、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审计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监督检查工作专业化水平。三是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刚性约束、动态监控、公开透明、严密精细等优势,把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资金管理等纳入电子监

察系统,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全程实时监控,提高监督检查效率、降低监督检查成本。四是要拓宽监督检查渠道,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加强信息公开,注重发挥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公信力。

第四,要抓好督促整改,严格执行纪律。开展监督检查的目的在于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前一阶段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有些地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认识不到位、进展不平衡,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规模扩张的倾向仍然突出;有的地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绿色通道标准执行不一,流通费用偏高情况依然存在;有的地方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的配套政策尚未落实,已经出台的一些措施针对性不强、缺乏结合实际的深化和创新;有些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缓慢,建设供地和融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规划设计和工程质量监管亟待加强;个别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配套资金不到位,经费管理不规范;有的地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不到位,“两高一资”项目仍然增长较快;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未批先建问题突出,土地违法违规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把督促整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同时,要严格执行纪律,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项目审核、资金分配、财务管理、政策标准制定、招标投标管理及各类评审等权力徇私舞弊、贪污贿赂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的行为,严肃查处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行动迟缓,以及因决策失误、滥用职权、监管不严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人员的责任。要在适当时候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以形成必要声势、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第五,要认真总结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着眼长远,抓紧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在加强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认真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加以提炼、概括和推广,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要在完善政策措施上下功夫,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积极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为中央决策及有关地方、部门完善政策、改进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三是要在推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通过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着力解决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层次问题,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四是要在强化日常监管上下功夫,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把监督检查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推动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第六,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在本地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开展监督检查的双重领导责任,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来抓,强化监督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每项政策、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有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监督,确保中央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要进一步担负起所负责监督检查任务的主抓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参加部门要按照分工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加强与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牵头部门和有关地区的沟通联系,加大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同时要加强与有关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巡视办公室等的协调,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巡视监督等工作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协调性和有效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派驻机构要积极协助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委(党组)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作用,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监督检查主体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完善和落实信息交流、情况通报、工作衔接和业务互助等制度,努力形成运转协调、衔接紧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乘势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以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成效,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作出应有贡献!

(此文发表时作了适当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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