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一诚:不讲讨好老百姓的空话
2014-12-04 16:02:07 作者:董玲 来源:《中华英才》海外版

贺一诚:1957年生于澳门,祖籍浙江义乌。现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五届澳门立法会主席。

曾任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届立法会副主席,浙江省第五、六、七、八、九届政协委员、常委,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委员会委员,科学技术暨革新委员会委员,澳门中华总商会常务理事,澳门厂商联合会理事长,澳门出进口商会监事会主席,澳门贺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99年获澳督颁授工商业功绩勋章,2001年获澳门特区政府颁授工商业功绩勋章,2009年获澳门特区政府颁授金莲花荣誉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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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6日下午,澳门第五届立法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贺一诚当选新一届立法会主席。图为贺一诚当选后参加宣誓仪式,由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右一)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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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6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澳门代表团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会由团长贺一诚(中)主持,各代表就政府工作报告发表了意见,并就教育、反腐败、住房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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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3日,贺一诚等十二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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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作2014年财政年度工作总结及2015年财政年度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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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6日下午,澳门第五届立法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贺一诚当选新一届立法会主席。图为贺一诚当选后接受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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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日下午,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团抵达两会驻地,受到热烈欢迎。图为全国人大常委、澳门立法会副主席贺一诚到两会驻地报到。


 

澳门半岛南湾湖地区耸立着一座具有现代特色的宏伟建筑,这是澳门立法机构的办公大楼。楼前的旗杆上,鲜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澳门白莲花区旗迎风飘扬,为这座澳门的标志性建筑更增加了几分庄严和肃穆。今天,本刊的老朋友——澳门立法会主席贺一诚先生将在这里接受《中华英才海外版》一行的到访。

由于贺主席还有一些公务没有处理完,他的秘书陪同我们先来到了宽敞明亮,一面临海的会客室。巨大的落地窗外就是美丽的海港,蓝天白云,水面如镜,群楼倒映,如梦如幻。这不禁让记者感叹:

15年前,澳门还是一座寂静清冷的小城,街头的治安问题不时提醒人们保护自身安全的重要。15年后,伴随着各种巨大、奢华的娱乐设施的崛起,澳门一跃成为亚洲最富裕的天堂,昔日的小城已成长为繁华的“梦幻之城”。而从澳门的大历史来看,澳门的民主化进程在特区成立之后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澳门的政治发展,是渐进的。直到回归,澳葡时期的立法会也才有23个议员,结构组成是“八八七”,就是八个直接选举,八个间接选举,七个总督任命。2001年的时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议员各增加两个,变成了27个;2005年直接选举又增加了两个,议员总数增加到了29个,现届已增加至33个,增加了直接选举的比例,行政长官任命的比例也就相对减少了,民主化程度也就相应地提高了。澳门的政治正是这样循序渐进地发展的。立法会拥有了不曾有的监督权并独享立法权,这都是澳门历史上民主化的巨大进步。

2013年10月16日,第五届澳门立法会依法产生,贺一诚先生众望所归地被推选为新一届立法会主席。在澳门,贺一诚主席不仅享有很高的社会声望,还是一位既熟悉政府运作又了解立法程序,尤其是对澳门政制有着清晰而独到认识的立法会主席。上任伊始,他就对采访他的媒体说“立法会要加强监督政府”。如今,贺主席上任已经一年多了,这一年来,澳门立法方面有哪些新变化?目前澳门最重要的立法工作是什么?站在新的历史时期,立法会还要做好哪些工作?立法会怎样才能起到实际的监察成效和制衡作用?澳门市民对立法会的监督工作要求比较高,如何更好达到社会的预期……种种的问题,都希望得到他详尽的解答。

大约等候了不到10分钟的时间,走廊一头响起了坚定有力的脚步声,贺主席满面春风推开会客室的大门,一边抱歉地说着:“对不起,事情太多,让老朋友久等了”,一边热情地与大家一一握手表示欢迎。他的手温暖而有力,伴随他招牌式的爽朗笑声,气氛一下子热烈起来。落座之后,他关切地询问大家北京是不是已经冷了,我们来的时候还有没有雾霾,办公地点是不是搬了?海外版目前的发行量怎样等等,他真诚地说,我是《中华英才》的老朋友了,这本杂志办得不错,我每期都能收到。

记者拿出采访提纲说:“我们这次可是带着问题来的。”贺主席哈哈一笑:“我有兴趣回答你们的任何问题,但是咱们还是漫谈吧,不用太拘谨,这样才会比较生动,不然太死板,没有人喜欢看。”看到工作人员给大家端上来的是中国茶,贺主席执意让大家品尝一下他们的葡萄牙咖啡,我们的谈话就在浓浓的咖啡香氛中展开来。

与贺主席交谈是一件非常轻松和愉悦的事情。

相对于他严谨务实、果敢坚毅的外部形象,记者更欣赏他深厚内涵中所透露的另一面:他的快人快语,他的爽朗笑声,他的机智幽默,他的绅士风度,以及他对媒体毫不设防的开放心态,无不像澳门的海风,亲切、自然而随意。

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见到贺主席了,以前见到他最多的场合是全国“两会”的会场内外。有时候看见他在会上慷慨陈词,有时候看见他与代表们在讨论,有时候又看见他被一大堆记者同行围追堵截。在记者眼中,他一直是一位特别能讲、敢讲而又不怕得罪人的人。

比如5年前,他接受本刊专访时就直言不讳谈到了“高铁刚起步而速度过快”的问题,当时正是“高铁”和刘志军最红的时候,“高铁热”这个观点是他第一个提出来的。他当时讲,高铁是个好行业,千万不能出一点点问题,否则将会对高速发展的事业造成致命的打击。他还提出,时速200多公里已经比以前快很多了,应该用半年、一年的时间让自己稳一些。等完全磨合之后,每一个环节的问题都解决了,再慢慢加速度,加到350公里以上。当时,所有的媒体对“高铁”都是一片赞誉,还没有听到不同的声音,可是贺先生忧心忡忡、深入透彻的“另一种思考”却深深打动了本刊的良心。“你敢登我就敢讲!我是为国家的!”他当时那句慷慨激昂、掏心置腹的话语尤其令记者记忆犹新。后来,杂志如实刊登了贺先生的观点,不到两年震惊中外的温州动车事故发生,高铁发展遭遇严重危机。

如今提起5年前的那次采访,贺主席依然唏嘘不已:“如果我们早重视这个问题,悲剧就不会发生,高铁的发展也不会在之后遭遇阻碍。我们搞工业的人知道,每一个产品都有摸索和磨合的阶段,但是当时大家的脑子都很热,你说什么都听不进去,可惜!创造一个行业很难,但是毁掉一个行业很容易,可能几秒钟就毁掉了一个行业。所以,我希望很多事情还是要实事求是去做,甚至有的时候还要泼些冷水,降降温,反思一下怎么做才是最好的。”

“社会犹如一条船,每个人都要有掌舵的准备。”由此我们又谈到了媒体的社会责任。“我感觉《中华英才》杂志办得很好,但是也要实事求是,再多去探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要再大胆一些。特别是海外版,如果有比较深刻的观点,有点题目的东西,一些好的建议,还是可以多关注一些,多呼吁一些,这对国家和人民都是有益的。”

谈及自己的职责,贺一诚用为政府依法施政的“看门狗”作比喻。“我看好政府依法施政的大门,把立法事情给你管好了,但是政府一定要理解。”

谈及自己最害怕的问题,贺一诚笑言:“最怕监督遭遇政府有些部门不作为。面对一个不作为的人,你去监督他,那是最难了。”

谈及市民的期许和评价,贺一诚说:“自己不能讲很多讨好老百姓的话,作为立法者来说,只能实事求是,自己能做多少讲多少,不能把球吹的很大。”

谈到怎样做一名好议员,贺一诚认为:“必须理性思考问题,要看到澳门社会的整体利益,只有对澳门社会有更多担当,才能做好一名议员。我们立法者永远都是从不好的方面考虑问题,好的方面我是不要考虑的,肯定是好的。防备和制止才是我们的责任。”

 

国家利益排在生命第一位

在澳门,贺一诚被誉为“泰斗”级人物。澳门唯一的全国人大常委,他任职十多年。此前,只有何贤、马万祺、何厚铧相继担此大任。

贺一诚先生在澳门出生。从小到大,他对澳门这片土地有着浓浓的感情。他曾任贺田工业有限公司厂长、董事、总经理,中华全国工商联常委、澳门中华总商会副会长、澳门厂商联合会理事长、澳门厂商联合会会长,并依靠自己的辛勤努力,从最基层一步一步地走向更高的职位。

在这期间,贺一诚先生不断抓住机遇,把祖业贺田工业公司经营得不断发展壮大,先后从事制造业、酒店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不仅成为父亲的“守业者”和公司的创业者,更成为粤港澳知名的企业家。在不惑之年,他一直关心澳门商界的发展,热心支持内地建设,得到了政商各界的认可。

谈起澳门的变化和澳门人当家作主的曲折经历,贺一诚先生回忆道:由于葡萄牙政府的压制,上世纪70年代以前的澳门人,基本没有说话的权利,政府司长及以上级别的官员,都是从葡萄牙本国来的。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澳葡政府为了制衡管理机构中澳门土生葡

人的反对意见,才引用个别澳门人参与政府管理,但仍然不会在决策层里出现。直到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之后,澳门人终于在自己的土地上做了真正的主人。澳门人不仅可以担任特首等澳门政府官员,还可行使权利选出自己的全国人大代表,并第一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使用了“澳门代表团”的称呼。澳门人不仅可以参与到新政府的管理、决策工作中,还可以在《澳门基本法》的框架下,制定完善的、适用于澳门自身发展的法律法规。这既是澳人治澳的重要体现,也是澳门人一个崭新时代的开始,更是回归后澳门人最大的收获。

2009年是澳门第三任特首的大选年,身为澳门特区唯一的全国人大常委的贺一诚先生,引起了许多媒体的关注,并被外界盛传为澳门第三任特首的热门竞争人选之一,而他却最早提出不参选。这一年,他参加了澳门立法会议员的角逐,并当选澳门立法会副主席。此前,贺一诚先生已经当选澳门特区政府行政会委员,这个职务本来是可以兼任的,但他当选了立法会副主席后,认为自己的身份不能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这样很难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另外自己已做了近5年的特区政府行政委员,对政府的行政架构已比较了解,应该把这个机会留给其他人,以发挥其他人的才干,而自己则集中精力做好立法会副主席的工作;所以,他于同年10月毅然辞去特区政府行政委员一职。这两个明智的举动,都得到社会上的广泛好评。

2010年,新一届澳门特区政府接受了澳门立法会的意见,开始制定立法规划。同年11月,崔世安特首发表了《澳门特区2011年度财政年度施政报告》。很多人注意到,在这份施政报告后面,首次附录了澳门特区政府2011年法律项目及时间表,把全年4个季度的立法规划全部整理了出来,让人一目了然。相关人士评论指出:这是澳门特区政府“公开透明化”的创举,而这一创举的推动者,就是新任澳门立法会副主席贺一诚先生。

无论是在贺田工业公司的总经理位上,还是在澳门特区政府行政委员、立法会主席的任上,贺一诚先生分别为澳门创造社会财富和就业机会方面、为特区政府行政和法律完善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为此,1999年他获得了澳门总督颁授的工商业功绩勋章;2001年荣获澳门特区政府颁授工商业功绩勋章;2009年又荣获澳门特区政府颁授的“金莲花荣誉勋章”。

从普通澳门居民到进入最高国家权力机构的道路上,贺一诚先生亲历了澳葡政府殖民统治的压抑和澳门回归祖国后的腾飞巨变。从没有发言权的澳门人到翻身做主并参与国事的全国人大常委,角色、身份的巨大转变让贺一诚感到身上承担的神圣使命和重要职责。他说:“全国人大的工作是神圣的,是具有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我不可以、更没有权利有丝毫懈怠。澳门立法会的工作,是我在澳门工作中的首位,我在参与全国人大工作的同时,也要为澳门的发展与进步作出贡献。至于公司生意,已交给家中的人管理了,而国家利益,始终排在我一生中的首位。”

担任第九、十、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十多年来,尽管贺一诚先生有澳门立法会的许多工作,但他总是以绝对服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为中心,每年仍需有不少时间在北京,从来没有缺席过任何一次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始终保持着“全出勤”的纪录。十多年来,贺一诚先生先后参与了国家近一半法律的立法与修改、审议和到地方视察等相关工作。同时每年还向全国人大提交8至10个建议,他先后为西部大开发等工作提了许多好建议,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赞许。其中,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波及全球,我国出口遭受重大打击,加上长期受出口保险金额过少制约,出口企业经营极其困难。贺一诚先生在2009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与其他澳区全国人大代表联署,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加大保证金额。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并在3月底“拍板”采纳这一建议,对当年我国出口起到很大的支持作用,该建议因而在全国人大有关报告中获得了赞扬。

 

制衡作用需要政府配合

在去年年底的澳门第5届立法会主席上任伊始,贺一诚曾坦言立法会在监督政府方面并未达到社会的预期,需要加大监督、制衡力度。

转眼本届立法会的第一个会期结束了,贺一诚也向传媒进行工作总结。47次全体大会、144次小组会议、91份口头质询、591份书面质询……这些数量均为历年之冠。但是被问到监督成效时,贺一诚说政府缺少实际的行动则会让立法会的监督流于表面,达不到深层次方面的成效。

本届立法会在监督方式上采取了一些新的尝试,例如就政府的行政、财政、土地设立了三个跟进委员会,主力监察政府施政及法律执行。贺一诚认为议员们都很努力,至于监督成效方面希望社会能多给一点时间。

贺一诚又指出,希望特区政府日后在收到立法会跟进委员会意见书后,必须有所回应、互动。“不是我们做完监督工作,政府不去看我们的意见书,或者不参考意见书里提出的去研究及落实。”贺一诚举例说具体哪些法律滞后、如何修改等等,政府不行动,立法会的监督工作就只是表面,不能达成深层次方面的成效。他强调,只有政府的配合,立法会才能起到实际的监察成效和制衡作用。

贺一诚非常明白市民对立法和监督工作有很高要求。实际上在第一个会期里,议员们的监察量和监察面都增强了,内容包括了出租车、非法旅馆、轻轨、财政储备等大问题,跟进委员会还就每个内容撰写报告。他认为,日后委员会的监督工作逐渐上轨道后可以更透彻及更贴近,就每一个跟进项目点出问题、向政府提建议,例如要修订哪个法律、如何修订。

贺一诚还指出,在立法会工作方面需要树立居民的信心。按澳门的法律规定,重大法案由政府提出草案,经全体大会通过立法方向后,由常设委员会细则性讨论后再由全体会议最后通过。贺一诚透露已提高立法会门坎,要求政府在提交草案时一并提交立法的咨询文本及总结资料,让议员在审议时注意;而各委员会则需打醒十二分精神,小心社会的反应及居民的反响。

贺一诚还承诺余下的3年要完成《预算法》的工作。目前澳门实行的《预算纲要法》超过30年,由于宏观表述多需建立多个配套的行政法规来规范细节问题。贺一诚强调,现在已经不是修改《预算纲要法》,而是要完整的《预算法》,需要制定预算的提交时间,并将立法会的职权放在预算法中,让立法会具有审议权,并参考加入处罚制度。他透露,立法会已与政府密切联系进行有关工作,有信心在本届立法会完成立法工作。

 

立法会不是“橡皮图章”

当记者问及贺一诚主席如何看待立法会会议中各方争议时,贺主席耐心向记者说明,“如果政府送一个法律草案过来,立法会没有尽应有的职权及义务进行修改,或者完全没有争议,这样立法会岂不是成了‘橡皮图章’?几乎原文不动,简简单单就通过一部法律的话,这样根本就起不到立法会的作用。所以,我们在常设委员会审议过程中逐条与政府去争议、解读,以及参照社会各界的看法诉求去修改法案,甚至有时把政府送来的法案名称都改了。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常设委员会审议过程中有很多争议要平衡。当然,这也不是说立法会议员说的就是对的,政府说的就是不对的,立法本就是一个平衡各方利益的过程。”

记者追问贺一诚主席,为何各常设委员会讨论法律层面的会议不向公众公开时,他说,“按议事规则规定,各常设委员会讨论法律层面的会议是不允许公开的。因为某些条文于某日达成某项共识,并不代表到最后也会达成这个共识,这是因为在立法讨论的过程中,有些条文会被其他条文推翻。假如我们把未达成共识及确定阶段的会议对外直播的话,尤其当这个会议牵连到政府的政策走向时,就会导致有些人视其为某种‘先机’而抢先去做某些行为,这样可能会伤害到某些人的利益,也可能伤害到整个社会。因此,若将全部立法的过程进行直播,确实对社会很不负责。其实,各国议会在讨论法律层面会议时都是不公开的,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不会将讨论法律层面的会议公开。”

记者问是否所有的立法工作都会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时,贺一诚主席这样说,“立法会审议通过法案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表,而是根据法案的复杂性、社会的关注度而定。以审议医疗事故法法案为例,在我看来,2015年能通过已经算是快了。在立法过程中,患者与医务人员的权利要做一个很好的平衡,不能偏袒患者或者医生的某一方。至于怎么平衡两者的利益,还要向业界、相关团体进行咨询,尽可能较为全面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后,再重新与政府、提案人讨论这些条文。通常来讲,一部单行法律的审议需要一年时间是很正常的。争议越多的法案则可能需要越长的时间。以上一届立法会为例,关于旧城改造的法案当时没有处理好与土地法、城规法、文遗法之间的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加上无法对‘旧城’做一个定义,最后因立法会任期结束也只能将法案退回政府。”

关于防止家暴的立法,特别是关于公罪与半公罪的界定,澳门社会也是各持己见。对此,贺一诚主席又有怎样的看法?他这样说,“政府尚未将关于防止家暴法的法案送到立法会,现在也只是处于咨询阶段,尽管坊间关注点是公罪半公罪,事实上,家暴定性为公罪还是半公罪都是各有利弊的,光是‘家暴’的定义就非常有难度了。一个法案充分咨询社会意见是完全必要的,更不能妄下定论,否则就是闭门造车。很多法律‘立’得不好很容易就成了恶法,‘立’得好才能促进社会和谐。所以就要求议员们不仅正面意见要听,反面意见也要去听,只有如此才能平衡好各方利益,才可能制定出良法。坦白讲,压在我们肩上的担子也不轻。”贺一诚主席直言,“其实,澳门立法工作已经是相对比较容易做的了,正因为澳门社会小,几乎每个人都能亲身接触到澳门社会中的意见,加上澳门社会团体和市民都是非常积极地提出有建设性意见,这点还是非常庆幸的。”

第五届立法会共产生了33名议员,是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人数最多的一届,其中新晋议员达9名,也成为今届立法会的一大亮点。因而新议员的工作情况自然也备受社会关注。对此,贺一诚主席颇感欣慰地认为,“本届立法会是人数最多的一届,只有60多万人口的澳门有33名议员也不算少,其中有9名议员从未有议会工作经验,相信议员工作对他们来讲是充满挑战的。毕竟做好‘议员’不容易,不过好在他们工作积极性都非常高,相信他们在经历更多的社会历练后,会把‘议员’这份工做得更好。”

谈到对新议员们有何要求时,贺一诚主席笑笑说:“谈不上要求,最多也就是我个人的一点经验,希望能对他们有帮助。议员需要全方位看澳门社会,不能只看到眼前,也就是说议员们要着眼澳门社会的整体利益,而非仅仅是停留在所在界别的利益。”贺一诚主席补充说到,“既然做了议员就要有议员应该有的担当,就要有更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作为立法工作者,必须理性看待澳门的整体利益,只有对澳门社会有更多担当才能做好一名议员。”

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肩负着代表澳门居民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任,为民请命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特区基本法和特区立法会议事规则,议员有提出书面质询的权利。然而,一份怎样的书面质询才算是有质量的呢?贺一诚主席说:“单份书面质询最好不要同时牵连到几个政府部门,也不要同时质询几件事情。因为这样一来,相关的部门也确实没办法回复。我建议最好能就某一具体的事件来进行本刊专访澳门立法会主席贺一诚先生质询,而且质询内容尽量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

贺一诚主席谈到,“我们很多议员行使质询权,却不知善用质询权。很多国家或地区的议会通常对质询权是有一定限制及要求的,而澳门议员的质询权却相对比较宽松,这是造成议员们不善用质询权的一个重要原因。质询权对于成文法系国家或地区的议会议员来讲,可以说是议员较大的权利,所以必须善用质询权,还要慎用质询权,更不能滥用质询权,而且需要理性地使用,不能带有任何主观的感情色彩。”

记者问及贺一诚主席,社会上有学者以议员提出质询案的数量来衡量议员工作的说法,似乎觉得提出质询越多就越称职。贺一诚主席并不赞成这样的说法,他说:“同意学者以议员出席率来衡量议员履职的情况,一位再怎么有才能的议员经常缺席立法会的会议,也是没办法履行议员职责的。出席会议是对议会的尊重,也是对议员身份的尊重,更是对澳门市民的尊重。但是,与提出质询案的数量相比,质询案的质量显得更重要,并不是质询案越多就意味着越积极履行议员的职责,所以只注重数量而不讲究质量是绝对不行的。一份所谓‘有料’的书面质询,其中的可行性是不可忽视的。”

 

发挥经验优势为澳门居民把好关

当记者问及贺一诚被推选为新一届立法会主席有何感想时,他很谦逊地说,“我做议员的资历不算长,今年是第五年,之前在政府行政会工作五年,其间积累了一些经验。可能对政府的运作有比较深入的认识,也更容易理解政府立法的思维,知道政府怎样产生一个提案,怎样研究一部法律,怎样研究一部法律配套的法规。纵观全世界议会的立法运作,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目前澳门特区立法会的运作不存在太多的问题,前两任主席已经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我希望这届立法会在现有的基础上,能够在监督方面做得更加严谨。当然,在行政主导的方针下,立法会作为监督力量,该做的一定要做,不能不做,但也不能做过界。”

最近,澳门社会都很关注政府预算纲要法的修改。贺一诚主席也发表了他的见解,“前段时间,我们审议2014年度财政预算时也提了很多的意见。如:预算中的各项比例合不合适?与去年相比预算有何差异?为什么申请这么多次?各自用在哪个范畴?这些都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至于,各项预算用得对不对是审计署的职责,有涉人为问题是廉政公署的职责,有不正当的行为存在就是检察院的职责。这些方面议员不可以越权的。我个人认为,政府2014年度财政的预算是做得较好的,上至亿元下至两万多元的大小型工程都有向我们提交详细资料,立法会这么多年来都没收过这么齐全的资料。”

记者问贺一诚主席怎样看待《预算纲要法》法案的修订?他说:“《预算纲要法》法案大概会在2015年送来立法会,按照政府目前提供的修改方案来看,改变了过去政府在开支不超出经立法会通过的预算开支上限的情况下可机动使用至其他项目的做法,而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也就是说这笔资金申请的用途是什么,就只能用来做什么,如果超出了就要重新向立法会申请增加预算。我觉得这样就是加强了管理,也更方便立法会对其进行监督,特别是政府的工程方面可以更直接地受到社会舆论的监督,这样公帑的使用也会更加透明。”他更补充说,“目前不知道这个法案会否涉及对澳门的各个基金会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过即使没有相关条文,我们也会提出相关的建议。澳门的基金会太多,只要基金会从政府得到拨款,基金的使用就成了基金会内部的事了,更不会向任何部门报备。我们要求政府将各个基金会纳入政府的预算管理中,采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各个基金会的资金运作的透明度增加了,也自然会减少了社会矛盾。这几年澳门政府有庞大的盈余,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我们希望这些盈余用在值得的地方,不要浪费,更不想因此而带来过多的社会问题。我并不反对政府向各基金会作年度预算拨款,但从法治角度出发,有必要制定一个界限,让各个基金会名下的政府公帑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澳门现有的政制架构下,行政与立法之间是一个“配合与制衡”的关系。贺一诚主席这样来看特区行政与立法的关系,“在配合方面,以基本法中的政制架构来讲,行政主导是原则,也是不可逾越的。但有法可依是政府依法施政的前提,政府必须依法施政,当社会出现了某些不良现象或者某些混乱情况时,就需要有法律来理顺这些关系,也就是要来订立一个规则,让大家对同一事情有一个较为统一的认识和准则。其实,这就是法律的意义所在。在监督与制衡方面,澳门目前已有2000多部法律,要监督政府是否根据这些已有的法律来依法施政,这就是立法会的职责范畴了。当某个社会问题产生以后,是不是按照某部具体的法律进行处理,这也是立法会透过对政府监督权予以制衡的体现之一。同时,立法会还要监督法律实施的情况,以法律角度理性地进行监督,不能感情用事,非理性的监督必然会误导市民。不管何种形式的监督,都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这也要求议员们必须对具体法律甚至整个法律体系有所了解。”

游走在不同的话题,贺一诚先生心中深深的澳门情,浓浓的祖国情令记者动容。爱因斯坦说,对一个人来说,所期望的不是别的,而仅仅是他能全力以赴和献身于一种美好事业。

贺一诚知道,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自己能做的事情是一种选择,更是一种责任。而这一切都是需要实力来维持的。

 

 

贺一诚:理性思维诠释社会责任

记者(以下简称记):今年12月20日,是澳门回归祖国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15周年纪念日。15年来,在“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指引下,澳门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站在新的历史时期,您认为新一届政府将如何努力保持澳门的繁荣稳定和高速发展?

贺一诚(以下简称贺):澳门这15年来之不易,我们当年也参与了回归的工作,也经历了回归的整个激动人心的过程。15年是一个值得总结的阶段,澳门回归15年的历程中,有好多经验,也有不足的地方,我们在这两个方面总结好的经验找出不足的地方,然后继续发展。不足的地方应该怎样去改正,这就是我们工作的方向,不管哪一届政府,哪一届立法会都要沿着这个方向去做。

作为我们立法会的工作来说,不可能每一件事情都是尽善尽美的,市民不满意是为什么,总要有个源头,是我们工作上主观的原因还是客观的原因,都要和市民讲清楚,而且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让市民消消气,然后把这种不满意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改正,我是用这样的方式来开始我的第二个立法会年度的。

在今年我们经历了走错的路,我们和社会也有过脱节,这都是值得我们检讨的,作为一名政治层面的人,就应该明白自己的不足,才能惩前毖后,不断向前。

 

记:2013年10月16日,您当选第五届澳门立法会主席。上任伊始,您曾坦言立法会在监督政府方面并未达到社会的预期,需要加大监督、制衡力度,如今看来成效如何?有无压力?

贺:立法来讲,我们立好一个法,让政府有法可依,这是我们的压力。立法和政府方面要相互配合好,同时要监督好政府,我们的压力来自于监督工作。第一,我们要保证政府的措施依法进行;第二,我们要代表市民很好的监督政府依法施政。

 

记:您在任期间会着力做好哪些工作,希望留下怎样的评价?

贺:评价不敢讲,不是自己可以评价的,就是把自己现在的工作做好吧。我进到立法会以来,一是参与了三大法的修订,另外主要是推动了财政储备法,基本上在上届立法会已经把财政储备法通过了。这一届,我已经对外讲了好多次,要把预算法修改好。因为现在我们的钱多了,我们要管好钱。官员最大的问题就是在钱上面。

李金华先生任审计长的时候曾经说过,我们就是国家财产的“看门狗”一样,我觉得这个比喻很形象。我把立法及监督事情给你管好了,但是你政府要理解,立法会为什么要搞方方面面的管理,这对政府来说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我们管得越严,你就越容易管好下属,这是对你最大的支持。如果你下属发生很大问题,你政府的信誉下降了,特首也是要头痛的。政府威信越高,反过来说,我们也越好做,我们不是要打击政府威信,政府威信最高的时候是我们立法会最黄金的时候,因为每一个法律出去,都会得到了市民的认同。如果政府威信低,那么发布的任何一个法律市民都会有怀疑和质问。

上一届我们把财政储备管好了,这一届要把预算管好。现在政府手里有四五千个亿,不是每年都有这么好的收入,我们把政府财产管好了,市民就放心了。

 

记:希望市民怎么评价您所做的这些工作以及所付出的艰苦努力?

贺:没办法希望!作为政治的参与人,我们是不能讲很多讨好老百姓的话的,作为立法者来说,只能实事求是,自己能做多少讲多少,不能把球吹的很大,说我能包治百病。其实基本法给了我们8项的管理范畴,我们在基本法的这个框架不能违反,不能超越基本法给予我的权限。如果我们都违法基本法了,那么我们怎样叫别人依法施政,所以我们要遵守基本法,基本法赋予我们多少权力,我们就用多少权力。如果我们没用好这个权力,就是我们对基本法没有落实好。

 

记:特别欣赏您刚才所说的这句话,做事情不是为了去讨好谁。

贺:讨好的话我也很能讲,但是你要怎么管?特区行政长官下面有两个大的机构,审计署和廉政公署。廉政公署、审计长可以到任何一个部门翻箱倒笼去看,因为他是特区首长管理的两大部门,他们两个部门有这个权限。立法会没有这个权限,我们立法会如果感到你这个部门有问题,我们没有权利到你相关部门去翻箱倒笼,但我们认为存在的问题有责任向长官、向特区政府提出监督,请审计长去查,如果查出有不规则的行为,要交给廉政公署,廉政公署查核有问题了,他要交给司法部门,就是检察院,检察院就会代表政府进行侦查,检察院完成卷宗之后交给法院,法院按照什么来判呢,就是按照我们立的法律。大家都是一环扣一环的,只有大家把自己的位置做好,把自己的职责做好,整个系统是很完整的,最后使违法者坐牢为止。就是这么一个圆周。

我们为什么立法,就是为了管不好的人。给大家画一个界限,什么叫违法,什么叫不违法。

 

记:“国家利益是我生命的第一位”,是您对媒体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多年的从政经历让您如何看待自己的使命?

贺:坦率讲,我有十几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经验,也从中学习了很多很多立法方面的经验。我不是念法律的,从这一方面我理解到立法的根源在哪里,它的问题在哪里,如果你只是看澳门的法律,那么你就永远框在澳门这个地区,那么我站在全国的高度,你就会知道怎样是更好的。

澳门现在仍要立很多单行法,有些反而内地已经有了,所以在这方面双方可以相互借鉴、互补。内地有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预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在8月份刚刚修改完,在预算法里面,市民在想什么,想看到什么,想得到什么。他不是想从预算法里面拿走钱,而是希望你怎么把钱管好,这是市民的希望。因为钱是政府的,是澳门居民共同创造的财富,所以我们在立法的时候就要先把这个定义定好,围绕这个核心,我们去做好管理的法律。

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不一定能带动一个地方的立法,澳门特区给了我此机会,在政府法律提案方面我提醒你该怎么做,这是很难得,很具有挑战性的一个工作,但是我很乐意这样做。如果我把这个事情做好了,那么我任期还有三年,将是我很高兴的一个事情。

 

记:您平常大约有一半的时间分配在全国人大工作方面,您的职务和身份又这么重要,平常怎样分配自己的精力和时间?

贺:国家为主吧。这是大家让我当立法会主席时,我当时讲过的一句话。第一,如果两者挑选,我一定会挑选全国人大常委而不会是澳门立法会主席,但是如果你要让我承担的话,我认为自己两者都可以兼顾。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这里的大会不是太多,我去年大会请假很少,只请了一天假,我们还有一个副主席可以代替。我感觉常委会给了我一个法律的源泉,因为我们有很强的法工委,法工委的资料很齐全,我每个星期都可以收到很多法律研究的数据,这对于我处理澳门的立法事务有很大的帮助。

经过四年立法会副主席的工作,我觉得第一,两者之间工作与时间上不会有太多的冲突,第二这个职务对于我的工作有好处,不会有工作上的不便利。我现在参加常委会,不参加委员会的工作,开常委会一年有6次,总共40多天的时间。所以这从时间上来说,对我没有太大压力。如12月份圣诞节澳门会放长假而我在开常委会,反而来说对我是并无浪费时间,每次常委会是一个很好的立法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氛围,我在北京已过了14个年头的圣诞节了。

 

记:连续14个年头在北京过圣诞节的感觉怎么样?

贺:无所谓的,我没有什么宗教信仰,对我来说在哪里过圣诞节都一样。现在通讯又很方便,计算机什么的,等于在办公室一样。我们还有一个制度,就是主席不在的话副主席可以代替主席主持会议,所以问题不大。

 

记:除了耀眼的政治身份之外,您还是一位成功的实业家,这种身份加上您对经济的研究,对您的工作是否也有一些帮助?

贺:我是一个搞工业加工的人,搞了几十年了,回归之后才参与政治层面的工作,所以对市场,对澳门的经济还是略有所知的。参加了立法会的工作之后,生意上的事情都交给家里人去经营,自己也很少去管了,但是本身还是比较关注经济发展的事务。

如果你只关注立法,对经济社会如何发展都不懂,像现在的网络经济,在以前大家都没有见过,你都要懂,都要知道发生了什么样的问题,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会影响什么,你要知道它的发展。它的危机在哪里,法律对于它还是空白的,但是它一搞都是几百个亿、几千个亿,进了它的账户之后发生了什么问题,市民会责怪谁呢?会责怪你政府,你没有法律去管它。所以你如果对这方面一无所知,你怎么立法。

每个人都要接地气,每天看很多资料,上网看看都在发生什么问题。我们现在思考一个问题不是看它有什么好的地方,而是看它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好的地方不用管,你得考虑万一它出现问题,你怎么办?你怎么去管理它、处罚它?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包括澳门现在也出现很多新的事物,在以前的民法、商法里面都是找不到的。网络经济的法律完全没有经验基础,你怎么把这一部分加到我们原来的法律里面去管理,这都是我们的责任。

以前对于经济或者商机,我是参与,现在是管理。

管理好它就是保护好它的发展。所以坐在这个位置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了,我们不能只看到一些发展的机遇,要看到它发展的问题在哪。如果是一个好的行业,你就让它发展,但是也要有一个好的管理的法律的依据。

 

记:您的父亲是我们非常敬重的一位老人,能谈谈他对您的影响吗?

贺:我父亲对我的影响很大,我们要很实事求是的做事情,特别是我们以前搞工业的人,不能吹,不能乱来。老实经营,这是我们的家规。不能去骗人家,不能太冒险,所以这也限制了我们的发展没有那么快,但是我们一直走的很稳。我也看到很多企业家,顺势的时候高高在上、光芒耀眼,但是一旦遇到风险立即分崩瓦解,主要还是基础不牢固。很多公司,看外表都很厉害,但是你再看它的负债也同样很厉害,而且它的负债比例很不合理。包括很多上市公司,内地的很多企业,你看着都是外表光鲜,但是你仔细研究它的背景就会感觉很可怕。它的光辉都是来源于它的债务。往往现今企业的寿命不长,到了一个高峰点马上往下滑,为什么,就是它前面冲的太快,冲的太快,基础跟不上去。一个人,你自己有多少能力就做多少事情,超过你自己能力的事情你可以去做,但是不要超过太高,太高之后你退不回来,所以,往往这样的企业都是昙花一现。五年、十年之后可能就没有了。

有时候传媒也是给他们捧得太厉害了,所以传媒的责任在哪里,你们要好好讨论一下。我这不是讲你们不好的地方,他自己那样说你们只能那样写,但是你一定要研究一下他的背景是什么。许多时候看到报纸上在吹嘘某某产品,我就摇头叹息:这个产品又被搞死了。因为传媒一吹捧之后大家都是朝这条路走了。本来一个人、两个人吃饭吃的很好,但是一下子有几十个人去抢这个饭碗,市场就是这样垮掉的。

所以,我希望很多事情还是要实事求是去做,甚至有的时候还要泼些冷水,降降温,想想怎么做才是最好的。我们立法者永远都是从不好的方面考虑问题,好的方面我是不要考虑的,肯定是好的。防备和制止才是我们的责任。

 

记:所以贺主席是一个非常理性的人。

贺:我是非常理性的,不会感性的。所谓矛盾,有矛必有盾。很多事物有好的方面也必定有不好的方面。比如手机是很方便的,但是你所有的隐私都没有了,你也要付出很大代价,你在哪里谁都知道,谁都可以看见你。这都是大数据产生的问题。在大数据之下,每一个人都是透明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定要面对怎么管理好个人隐私的问题。隐私条例怎么立法更好,他不能乱用我的数据,否则我可以告他。只能用这种手段。从而让他来承担这个法律责任,这样才能保护大家。

 

记:“繁荣”和“稳定”趋势正在成为澳门回归以来持续发展的特点,展望下一个十年,您觉得立法会要做哪些工作?

贺:1999年澳门的现金流只有30个亿,这就是澳门特区起家的老底。到今天为止,澳门的财政储备已经超过4000个亿。到今年年底应该到5000个亿左右。钱多了,好事吗?肯定是好事!市民的福利肯定提高了,第二来讲,胃口也吊高了。

市民也经历着澳门的高房价之痛,因为澳门的土地太少了,2002年和2003年左右,我们新口岸区的房子,永利和金沙后面那一批房子大约是不到5000元一平方米,现在大概要10多万一平方米了。你从这个方面要看到市民的压力,从这个短短的10年,5000到10多万,同一个地域,你就要感觉到市民的怨气在哪里了。市民的收入虽然提高了几倍,但是他的收入跟不上楼价。政府在这一方面要好好的筹划,作为中国人来讲,居住还是一个重要因素。

我们的GDP已经达到全世界第四名,亚洲第一名了,所以在这个情况下,一定要很好地关注民生的事情。第一是居住,第二是交通,第三是医疗,都是市民比较关心的问题。

吃饭的问题还是比较好解决的,比如食品安全问题,这些都是比较好解决的。比如说居住,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能不能往另外一边多填一些海,让澳门的居民可以居住。填完海之后我们能不能学习新加坡的经验,每一个符合法定资格的人都有一次机会,房子可以按照成本卖给你。那我们的社会就稳定了,市民也不急了。

房子价格下来,再解决好交通问题。澳门的车太多了,但是我们的公共运输还是比较缺乏的,比如城轨之类的都要做好。我们整理规划方面,有钱了应该往前推。要把钱用在民生上面,不要浪费。这才是我们的目标。总结15年的经验,看到市民的怨气在哪里,要怎样消消气,让大家过得开心,幸福指数才能提高。这是我希望特区政府在这方面要加把劲,要我们这里有什么配合我们一定配合好,但同时我们一定会监督好政府工作。

我们的责任就是监督,有人问我,你最大的困难在哪里,我说还是监督。做得不好和违法是两种不同的性质。如果我监督他,他违法了那就比较简单,易于处理。但是如果他不作为就比较难办了,不作为是我们最难监督的。你告诉他哪方面怎样改正,他说好,我听你的,但是事实上他啥也不做,不落实。所以我最怕监督在不作为方面。你面对一个不作为的人,你去监督他,那是最累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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